济源住房公积金提取(济源住房公积金提取多久到账)

前沿拓展:


近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未来,洛阳与平顶山、三门峡、济源可实现“洛阳都市圈”区域住房公积金“一网通办”。届时,公交金缴存职工异地办理相关业务,与目前相比将有哪些变化?

平顶山、三门峡、济源加入洛阳公积金“朋友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当前,我市对周边城市的辐射影响显著增强,周边城市居民普遍看好洛阳发展前景。2019年,我市周边地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洛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共1088笔。

不过,住房公积金业务实行属地管理,区域内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对**,业务系统各异,政策不尽一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区域内的人员流动。

为此,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导建设了“洛阳都市圈”区域公积金一体化信息共享平台,目前平顶山、三门峡、济源已加入洛阳公积金“朋友圈”。

推动区域公积金一体化发展 公积金使用更加便捷

根据规划,该平台建设分三期进行,目前一期建设任务已经完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工程师孙晓冬说,该平台落地后,可实现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联合查询、联合办理、联合管理,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将更加便捷。

一期功能主要有以下8项:

1.核验区域内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骗提骗贷情况,贷款严重逾期情况);

2.异地数据共享互认(房产信息查询、缴存证明、贷款证明);

3.受理**划扣;

4.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查询(缴存、贷款等信息);

5.受理职工异地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提取申请;

6.受理职工异地商业贷款公积金提取申请;

7.受理正常退休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

8.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

公积金异地业务“两地跑”将成“一地办”

该平台正式上线后,公交金缴存职工异地办理相关业务,与目前相比将有哪些变化?孙晓冬举例进行了说明。

异地贷款可就近申请

以异地贷款为例,目前,如果平顶山公积金缴存职工想在洛阳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先咨询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如果符合,则需要回到平顶山,由缴存地中心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以及异地贷款证明等纸质资料。之后,还要将这些资料提交给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两地跑”,耗时耗力,且等候审核耗时长,业务办理效率较低。

未来,职工通过“洛阳都市圈”区域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平台,可直接在就近的公积金中心填写个人信息,若信息审核成功,则系统自动开具异地贷款证明,并直接发送到贷款地中心。

异地转移接续

目前,职工办理异地转移接续,需要转入地和转出地双方开具相关证明,给办事群众带来诸多不便。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个工作日平均要开具20份异地转移证明,且这些证明全部要签名、盖章、存档。

未来,该平台上线后,可线上办理转移接续业务,确保职工无论流动到哪里,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会分毫不差地跟随到哪里,做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实现“缴存时间不中断、缴存金额一并算”。

公积金信息数据共享 有利于资金更好支持职工合理购房需求

孙晓冬说,该平台上线后,通过对各地违约行为数据进行收集和归拢,可实现区域范围内不良行为、黑名单、失信名录共享,更有利于各地实行联合执法。

此外,通过该平台,区域内各公积金中心可共享税务、工商、民政等数据,可有效提升风险控制能力,化解利用虚假材料骗提骗贷公积金的风险。

孙晓冬说:“大数据时代,职工使用公积金更加便捷。同时,我们也可以更好地对贷款行为进行**,确保资金用于支持职工合理购房需求。”(洛报融媒记者 郭飞飞 通讯员 宋旻哲)

作者:郭飞飞

来源: 洛阳网

拓展知识:

济源住房公积金提取

能的 不过需要公司人事去提吧具体文件得问他们

济源住房公积金提取

您好,当然可以。
一、济源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三条 缴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
(七)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八)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
(九)缴纳物业管理费的;
(十)缴纳集中供暖费的;
(十一)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
(十二)身患重大疾病或直系亲属身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极度困难的;
(十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五条
发生本办法第三条第1、二、三、四、五、六、七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全部余额。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留存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2年的缴存额,余额可以支取。
第六条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贷款期内不得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凭结清单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二、济源公积金提取流程
流程图:
职工提供提取要件材料→核心服务大厅支取窗口申请→核心审批→窗口办理提取手续(开具现金支票)→委托银行付款
详细注解:
第1步:
1.职工持提取手续到核心服务大厅支取窗口申请。
2.核心审批提取。
第2步:职工持身份证在提取手续上签字,开具现金支票,委托银行付款。
三、申请提取须提交的资料:
(一)购买商品自住住房
1.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职工个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2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房管局出示的家庭房屋信息查询告知单原件1份。
(二)购买二手住房
1.房管部门交易的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契税票原件各1份及复印件1份;
2.《职工个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2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房管局出示的家庭房屋信息查询告知单原件1份。
(三)济源范围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相关部门批准出具的宅基地使用证或建设工程许可证或建筑规划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村委会和镇**或办事处出具的允许建设的证明;
3.《职工个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2份;
4.1年以内因翻建住房支付费用的票据(**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房管局出示的家庭房屋信息查询告知单原件1份。
(四)装修费用提取
1.购房合同、**或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加盖银行贷款专用章)复印件1份;
2.《职工个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2份;
3.装修合同、装修材料票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退休
退休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职工个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2份;
(3)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济源
(1)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职工个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2份;
(3)户口薄或户口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个人账户停缴必须满五年)
(1)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职工个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2份;
(3)核心相关科室出具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停缴5年的证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出国(境)定居
1.《职工个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2份;
2.出国(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八)工作调动
1.《职工个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2份;
2.劳动部门调令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调入地住房公积金关系转移联系函。
(九)偿还商业贷款本息
1.商贷银行出具的最近3个月的还款明细1份;
2.《职工个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2份;
3.商贷银行出具的借款合同的复印件1份(加盖银行贷款业务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十)商贷部分还款或贷款提前结清提取条件
1、商贷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
(1)商贷部分还款证明或结清单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职工个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2份;
(3)借款合同的复印件1份(加盖银行贷款业务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
(1)公积金结清单和还款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职工个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2份;
(3)公积金核心信贷科出具贷款结清认定单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十一)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
1.《职工个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2份;
2.房屋租赁合同、票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房管部门开出的家庭成员无房证明原件;
4.有关单位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5.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十二)缴纳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的
1.《职工个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2份;
2.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一个年度内的物业费、取暖费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十三)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
1.《职工个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2份;
2.**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十四)职工患重大疾病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极度困难的
1.《职工个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2份;
2.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住院结算费用**(5万元以上)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保核心出具的报销后个人承担费用的证明;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十五)职工**亡、被宣告**亡
1.**亡证明(火化证或被宣告**亡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职工个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2份;
3.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继承人、受遗赠人与**亡职工身份关系证明1份;
5.继承人、受遗赠人合法继承或遗赠证明1份;
6.**亡职工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继承人、受遗赠人到管理核心当面签写《委托申请领取人证明》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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