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中小微企业贷款政策)

前沿拓展:

中小微

一、小微企业条件
1、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2、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3、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小微企业所得税需要符合哪些内容?
1、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均可以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
4、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规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5、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6、按照本公告规定小型微利企业2018年度第一季度预缴时应享受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予以扣减。
综上所述,建议参考上述内容辨别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避免上当受骗,从而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最终导致我们利益受到损失。
法律依据:《统计上大中小**企业划分办法》第四条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第五条企业划分由**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来源:【**科技网】

科技日报记者 张晔 实习生 李宁宁

中小微企业是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的重要力量,但是贷款难、融资贵却给中小微企业带来“成长的烦恼”。近日,江苏省出台《江苏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8月10日,记者从江苏省**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若干措施》将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通过高效便捷的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既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可得性,也提高金融机构风险防控可靠性。

近年来,江苏省大力推动解决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38万亿元,同比增长29.27%。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存在。

“由于中小微企业一般缺少抵押物,银行缺乏准确掌握中小微企业信用状况和风险状况的手段,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不高、信用贷款占比偏低。6月末,全省信用贷款余额占比14.94%,其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占比11.45%。”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世祥说。

《若干措施》将建立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长效机制,包括建立健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优化信用信息服务、建立长效规范管理机制、加大协调推进力度5个部分,提出了20项工作举措,着力扩大中小微企业首贷户、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率、降低融资成本。

《若干措施》明确实施信用信息共享清单管理,在全面落实国家规定信息归集的基础上,拓展了21类信用信息,目前可共享信用信息总计37类,更好满足金融机构对信用信息的应用需要。

针对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贷款的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发挥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和融资担保相关政策作用,强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促进金融机构敢贷、愿贷,提高信用贷款的规模和水平,真正让“信用信息+政策支持=信用贷款”。

《若干措施》提出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名注册中小微企业达到150万户,平台普惠贷款余额超过4000亿元,占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比重、信用贷款余额占比达到20%以上,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便利度明显提高,信用贷款持续提升。

本文来自【**科技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拓展知识:

原创文章,作者:九贤互联网实用分享网编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kaicen.cn/20220820466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