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计算器(公积金商业贷款组合贷款计算器)

前沿拓展:

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计算器

你的问题不清楚,首次贷款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一起做的这个叫组合贷款,你在农行下一个贷款计算器是可以计算出你的公积金的利息和商贷利息的


来源: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3月2日电 (郭晋嘉)近日,广西南宁、广东中山、山西晋中、湖北宜昌、四川自贡等多地先后出台发布公积金新政,明确放宽公积金申请发放政策,包括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等。

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计算器(公积金商业贷款组合贷款计算器)插图

资料图 中新经纬 摄

多地提高贷款额度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广西、浙江衢州、广东东莞、广东中山、河南新乡等地,相继调整政策提高公积金购房贷款额度。

具体来看,浙江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月15日通知明确,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在衢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在计算可贷额度(不超过当期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

2月25日,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自3月1日起,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东莞同日宣布,流动性调节系数由0.8调至1,根据公积金贷款公式以及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当地首套放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72万元上升至90万元。

3月1日,广东中山、河南新乡通知调升公积金贷款额度。中山明确购买首套房、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名缴存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80万元调整至90万元。新乡则规定,单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升至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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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中新经纬 摄

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认贷不认房

房屋套数的认定关乎着首付比例、房贷利率等购房支出成本,近期两地相继调整政策,以公积金贷款认定房屋套数。

四川自贡自1月17日起,实行只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又无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一笔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山西晋中自3月1日起也执行以家庭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房屋套数的标准:申请贷款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认定为首套房;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购房且已结清的认定为二套房,利率上浮10%。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此分析称,首套认定只需要符合“无贷”要求,换句话说,不管有没有住房,只要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没有未偿清商贷,都可以按首套房的方式进行。类似规定,显然降低了门槛,使得更多购房者可以按照首套房的比例认购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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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中新经纬 摄

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

调升公积金贷款额度、放松二套房认定标准的同时,个别城市还在二套房首付比例方面有不同程度调整。

2022年1月21日起,广西北海率先下调二套房首付比例,规定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下调至40%。同时,福州自2月1日起,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40%。

山西晋中和广西南宁从3月1日起同时下调二套房首付比例。晋中规定,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南宁则明确,当地二套房公积金首付比例不低于住房价值的30%。

严跃进对中新经纬表示,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城市数量增多,充分体现当前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的导向,对于改善型购房需求的**或影响较大,体现了政策方面的惠民导向。

严跃进认为,公积金首付比例的下调,进一步说明当前公积金流动性压力不大,各地从激活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的角度出发,确实会有各类政策宽松的导向。另外,结合近期各地商业银行首付比例下调的内容,可以看出,二三线城市都开始出现政策松绑的信号,且对于市场交易能够形成较为实质的影响,对于后续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实际上,2022年开年以来,各地“稳楼市”政策频出。2022年前两个月,已有至少40地发布不同程度的楼市宽松政策,包括降低首付、公积金政策调整、信贷宽松、吸引人才补贴购房、减免补贴契税等政策。

对此,国盛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熊园团队认为,鉴于“房住不炒”的主基调,后续地产调控的大方向应是“充分释放居民住房需求”。各地大概率会进一步有实质性放松政策出台,包括降房贷利率、降首付比、调整认房认贷标准、放开限购限售等需求端政策,也包括加快保障房建设、放松预售金管理、优化三条红线等供给端政策。(中新经纬APP)

拓展知识:

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计算器

计算方法如下:

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综合计算才可以确定的。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2、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3、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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