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个人所得税(个体户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前沿拓展:

个体户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此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投资者的必要费用*月份。实行5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审计征收和限额核查征收两种: 个体工商户实行审计征收的,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拓展资料
1.个人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个体业主的工资不作为成本费用扣除,但每年42000元的生活费用可以扣除。 定期核定征收固定数额个人所得税的,按照行业应纳税所得额税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公式为: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年度销售收入×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由税务局、不同行业确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月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的十二分之一。
2.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减去六万元的费用,加上依法确定的特别扣减、特别附加扣减和其他扣减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所得减支出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一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 营业收入,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租赁收入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费用;4000元以上的,按费用的20%扣除,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转让财产所得,以转让财产所得减除财产原值与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从所得,每一所得的数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稿酬、版税所得,以收入减费用百分之二十后的余额为。供款酬金收入按70%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捐赠教育、扶贫、扶贫等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性慈善捐赠实行税前全额抵扣的,依照国务院规定。


为了帮助大家正确地认识关于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扣除项目的具体要求,及时有效地进行税务处理,小编对其进行了归纳汇总,各位纳税人快快收藏吧~

Q1

工资、薪金

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Q2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Q3

商业保险费

除个体工商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家**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或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Q4

借款费用

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扣除。

Q5

利息支出

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二)向非金融企业和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Q6

汇兑损失

个体工商户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部分外,准予扣除。

Q7

工会经费、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个体工商户向当地工会组织拨缴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允许在当期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数额。

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发生数额超出规定比例当期不能扣除的数额,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向当地工会组织缴纳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以当地(地市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

Q8

业务招待费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主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个体工商户的开办费。

Q9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

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Q10

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

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Q11

各类规费

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缴纳的摊位费、行政性收费、协会会费等,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

Q12

租赁费

个体工商户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Q13

财产保险

个体工商户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Q14

劳动保护支出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Q15

开办费

个体工商户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费用,除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外,作为开办费,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自生产经营月份起在不短于3年期限内摊销扣除,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开始生产经营之日为个体工商户取得第一笔销售(营业)收入的日期。

Q16

捐赠支出

个体工商户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及其部门,用于《中华****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国家**规定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个体工商户直接对受益人的捐赠不得扣除。

公益性社会团体的认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Q17

研发费用及设备支出

个体工商户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直接扣除;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Q18

家庭支出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Q19

不得扣除项目

个体工商户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税款;

(二)税收滞纳金;

(三)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五)赞助支出;

(六)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七)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八)国家**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政策依据:

《国家**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令第35号)

来源:北京税务

拓展知识:

个体户个人所得税

  个体户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有查账征收和定额核定征收两种方式:

  个体工商业户实行查账征收的,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体业主的工资不作为成本、费用扣除,但可以扣除生计费用每年42000元。

  凡实行定期定额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行业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公式为:
  年应纳税所得额=年销售收入额×应税所得率(由税局定,各行业不一样)
  年应纳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月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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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个人所得税

个体户怎样交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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