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积金提取材料(厦门公积金提取要带什么资料)

前沿拓展:

厦门公积金提取材料

厦门公积金提取流程

2020年厦门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需要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拓展资料公积金提取条件

2020年厦门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6号住房公积金窗口、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1号住房公积金窗口将可办理17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14号住房公积金窗口在已开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基础上,将增加6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1号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公积金业务项目不变。

  岛外也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了。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自6月8日起,我市岛外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均可办理17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其审批项目、办理条件、流程、时限与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一致,将极大方便岛外群众办事。

  据悉,6月8日起岛外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将做调整(详见左图),调整后,各区均可办理17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这17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为: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报销贷款本息或偿还贷款本金;低收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调离本市(户籍迁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外地户籍离厦提取住房公积金;连续失业满两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住房公积金;因特殊病症提取住房公积金;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备案与提取住房公积金;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备案与提取住房公积金;预制板房自主集资改造备案与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办理事宜,市民可拨打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12329或登录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查询。

记者 黄语晴

拓展知识:

厦门公积金提取材料

厦门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方法:

1、到当地市房管局开个“无房产证明”,拿身份证原件给工作人员,告诉他提取公积金,工作人员会开证明;

2、带上身份证原件,去公积金缴费银行,让银行工作人员帮忙打印公积金流水单;

3、接着去当地的公积金管理局填够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在申请表上填写你的银行卡账号等相关信息;

4、最后将房产证明、公积金流水单、公积金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并交给公积金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审理,审核通过,大概半个月就能领取到公积金。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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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积金提取材料

厦门公积金提取材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亡或被宣告**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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