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公积金提取(怀化公积金提取办法)

前沿拓展:

怀化公积金提取

一、职工住房消费提取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的提取;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的提取;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时的提取。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比例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目前一般为10%-15%。二、职工丧失缴存条件的提取。职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前提,当缴存条件丧失时,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同事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
4、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中金网02月08日讯, 自从住建部进一步放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成为许多人最关心的问题。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怀化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及怀化公积金提取流程。

怀化公积金查询 怀化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 http://www.hhzfgjj.com/zy/cxgd.htm.

说明:

1、初始查询密码为111111。为了数据安全,网站数据属于非正式数据库,修改本人查询密码请通过公积金查询电话(0745-2385666)或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办理

2、本系统对身份证号码尾数中带“X”的,要求区分大小写

3、本系统数据值只作参考,详细查询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业务大厅查询。如果遇到问题请致电:0745-2280116

4、网站数据库为非实时数据库,数据更新维护周期15天左右(具体视业务办理进程而定)

电话查询:请拨打怀化市公积金查询电话(0745-2385666)进行查询,电信用户拨打 12329查询。

怀化公积金提取(怀化公积金提取办法)

一、怀化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四条 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全部本息余额并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亡、被宣告**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干部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不在怀化的;或户口在怀化,两年未再就业的

(六)外资企业或民、私营企业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调离怀化的

(八)服刑的。

已缴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确属以上情形之一,但尚未还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住房公积金应首先用于归还贷款,剩余部分方可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第五条 缴存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办理非销户提取,并先从缴存人(包括配偶、直系亲属)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中支付,不足的从上年度结转的住房公积金中支付。

(一)两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四)遇到自然灾害或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

二、怀化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十五条 缴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壹份到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提取的证明资料及支取金额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及时办理提取支付手续。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提取凭证到银行办理资金领取手续。不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原因,并将申请资料退回申请人。

第十七条 缴存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不予提取的审批意见有异议的,可提出复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接到复议后,应在5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缴存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提取金额,经办人必须认真审核,复印件要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鉴章,并指定专人收集、整理和保管提取相关资料。提取业务资料的归档保管,按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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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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