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小贴士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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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明明没变化,个税却越扣越多了!别慌,其实没亏
最近,一些职工纳闷:每月工资没变,为何个税越扣越多?对此,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近日给出解释,这种月度纳税“前低后高、逐渐增加”的现象,是由于个税改革后“税率跳档”造成的。
什么是“税率跳档”?
这样扣税,我是“亏了”还是“赚了”?
怎么查我今年缴了多少个税?
如果你对这些问题还不清楚,不妨往下看。
资料图(来源:摄图网)
收入越高,越早遇到“税率跳档”
据工人日报报道,在北京一家石油勘探开发公司工作的职工洪皓向记者表达了他的疑惑。今年上半年,他的纳税额是270元,可到了年中时就变成了900元,他担心临近年底会不会再增加。
“个税改革前是按月计算,月度收入不变的前提下,每月税额基本不变。”李旭红告诉记者,今年个税的征收由原来的按月代扣代缴改为累计预扣法,这种计算方法的特点是年度内个税扣除呈现前低后高趋势,随着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提高,会产生“税率跳档”。
名词解释:【税率跳档】目前在我国,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收入扣减免税收入、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7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部分按所对应的税率级次分别计税,这就是所谓的“税率跳档”。
如果一个纳税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万元,预扣率维持在3%一级,当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万元且不超过14.4万元,预扣率会从3%跳到10%一级。这意味着,年初应纳税所得额较低时,适用较低级次的预扣率,随着累计额的增加,会出现跳档的可能。
适用税率怎么算,拿出工资条,对照下面这张表一看就明白。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以洪皓缴税变化为例。扣除“五险一金”后,洪皓的月薪为1.5万元,并享受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他在1月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应如下计算:
(15000×1-5000×1-1000×1)×3%=270元。由于此时年收入还没有超过3.6万元,是按照3%的税率计算。
而到了5月时,洪皓的年收入已达到了4.5万元,超过3.6万元的“第一级税率”,应按照第二级10%的税率计算,因此5月的预缴额应为900元。
有何优点?拉低税负、年初“暴富”、不用补退税
据**网财经,业内表示,累计预扣法让纳税人可以在最初的几个月优先享受较低的预扣率,能够获得充裕的现金流。从货币时间价值的角度来说,其实是为纳税人让利的。
同时新的计税方式,对月度收入波动大、一些月份免税额度不足扣除的中低收入群体来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拉低税负。
资料图(来源:摄图网)
此外,使预扣的税款最大趋同于年终的汇算清缴税款,最大限度地减少退补税的情况发生,从而减轻征纳双方的纳税成本。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取得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在累计预扣法下,如果纳税人只在一个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收入,无论他领取多少工资,预扣的税款同最终汇算清缴的结果都会是一样,次年就不需要再办理补税或退税,减少了征纳双方的办理环节。
全年缴税总额不变,甚至变少了
缴税一月比一月多,全年缴税是不是也变多了?实际上,与按月代扣代缴相比,全年(同一年)的总纳税并没有变化。
而受“起征点”和税率调整、实施专项附加扣除等因素影响,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效应明显。
工人日报称,虽然预缴个税较年初时有所增加,但洪皓全年须缴个税低于去年。李旭红又帮他算了一笔账,今年全年洪皓须缴个税为8280元,相比去年1.92万元,少缴了1万多元。
了解这些“知识点”后,洪皓喜出望外,“原来只是算法有变”。
资料图(来源:摄图网)
受益于个税改革的职工不止洪皓一人。从此前国家**发布的前三季度数据来看,
居民消费能力提升,拉动了社会消费增长。前三季度,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增减税4426亿元,累计人均减税1764元。个人所得税的减少,直接增加了居民收入,提升了居民消费能力。
国家**减税办常务副主任蔡自力表示,这直接增加了职工收入,提升了职工的获得感。
小贴士:怎么知道我今年申报/缴纳了多少个税?
从11月1日起,2019年及以后年度的个税申报记录已可在线查询。目前部分地区还上线了纳税清单打印功能。
想知道今年你申报了多少,缴纳了多少个税吗?这样**作↓
首先进入自己所在地“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
可以直接按“地名+税务局”(如北京税务局)进行检索,进入当地的税务局官网再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
截自国家**北京市税务局官网
截自国家**上海市税务局官网
使用注册过的身份**号码及密码,或“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
点击页面下方的【XX(地名)税务特色应用】,即可找到相关功能啦。
已经到年底了,上游**建议大家都查一下自己的个税申报缴税记录,不仅是为了了解自己的“收入水平”,还要确认自己有没有“被任职”、“被发工资”的情况。
如果有人冒用你的身份信息进行了申报,那么你的年度综合收入汇算可能导致你的信息错误,甚至会让你补税。
综合自每日经济**、工人日报、国家**官网、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等
“个税”居然是个80后?一本书带你了解我国税法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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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也是80 后,数变方得入厅堂
个人所得税最早起源于1798年的英国,发展至今已有200多年历史,全球约有150个国家开征了个人所得税。这么说起来,个人所得税跟咖啡一样也是舶来品,只是进入我国比较晚。
民国时期,**曾开征过针对个人工资、薪金、投资证券收入及存款等的税,只是当时不叫“个人所得税”,叫“薪给报酬所得税”和“证券存款利息所得税”。新**成立后,1950年7月,当时的政务院(国务院的前身)公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列举了对个人所得征税的两个税种,并沿用了民国时期的名称—“薪给报酬所得税”和“存款利息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当年即开征,税率为10%,后调整为5%。而由于那时我国生产力水平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实行平均主义的低工资制,针对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一直没有开征,转眼到了1980年。
1980年是**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改革开放重大决策的第三个年头。著名财经作家吴晓波先生在他的《激荡三十年》中对1980年的描述是:告别浪漫时代。
那一年发生了诸多大事:经济特区诞生、浙江民营经济潮头初起、里根担任美国第40任总统、《第三次浪潮》面市(两年后才悄悄地进入**,小范围内部发行)、中关村萌芽。而在我国的税法历史上,有一件事情要载入史册,那就是为了响应“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经济政策,1980年9月10日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个人所得税法》,之后又陆续出台了《中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有一定阅历的人可能还记得,有段时间,“个人所得税”还有一个名字叫“个人收入调节税”)。
上述三个个人所得税收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对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调节个人收入水平、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诞生日期来看,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是个不折不扣的80后。
作为80后的《中华****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刚诞生时只有15条,作为一部法律来说简陋了些,但它却是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为数不多经人大立法的法律,具有比目前《**暂行条例》更高的法律级次。个人所得税法出台后,在执行过程中,国家**又颁布了一系列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也就是一些税务专业人士津津乐道的“国税发”、“国税函”、“财税”字号的税务文件。
回顾个人所得税的童年时期,对其贡献最大的基本上都是外籍人士,10条个人所得税法规中有9条半是对外籍人士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做出的规定。这也能理解,那个时候,居民的平均工资只有五六十元,各地虽略有不同,但相差不大,800元的免征额遥不可及,所以个人所得税在1984年之前只停留在老百姓的传说里。而现在网上热议个人所得税话题最多的“80后”生力军,那时也还在童年时代,他们并不知道这个和他们同龄的税收法律日后会对自己产生巨大的影响。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形势的变化及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经过了多次大大小小的修订和补充,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税前费用扣除额(免征额,也有人称作起征点)也经历了从800元到1600元再到2000元的数次调整。
如果要了解个人所得税的历史,还有几个里程碑式的年份是不能错过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经济发展带动了居民收入的增长,1986年**出台了关于征收奖金税、工资调节税的通知,这个通知初次明确了对国内居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个人所得税从昔日老外堂前燕,正式飞进寻常百姓家。
由于按国内外个人分设两套税制、税政不统一,同样是个人收入,不同对象遵循不同的税法,缺少了规范**。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发布了新修改的《中华****个人所得税法》,1994年,国务院配套发布了《中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统一税政、公平税负、规范税制。
1999年也要提一下,这一年我国对居民储蓄利息、出售住房所得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虽然那时国内的房地产市场还未像现在这般风起云涌,但是立法走在了房价的前面,开始对出售住房所得征税了。
2005年是个人所得税历史上不可忽略的年份,国家对个人股票期权开始征税,并印发了《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务院修改了《中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这是第三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也是一次内容变动极大的修订。同年,国务院还制定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原来只有超过免征额的居民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之后,所有取得收入的个人无论是否达到纳税标准,都必须由支付收入的单位申报个人信息,即全员申报。2007年、2008年全国人大都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修订,法规越来越健全由此可见一斑。
由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是人大立法,因此其修改程序也须通过人大的审议和表决。2011年3月份,“两会”前夕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4月2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会议初次审议了这个草案。当时的草案中,能称之为变化的只有三点:
(1)工资、薪金的免征额从2000元变成3000元。
(2)工资、薪金税率级次从9级变成了7级,级距也有所调整;个体工商户税率级距有所调整。
(3)申报时限从7天延长至15天。
个人所得税法在我国的历史并不长,然而由于我国经济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变化极大,所以个人所得税立法也随着经济发展做着相应的调整,也算是“税家有女已长成,个税数变入厅堂。”
税务小贴士
我国税收立法总体层级不高,除了《中华****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外,其他的都是部门公告、局长令、国税发、国税函等部门规章。
立法层级不同,则修订的权限也不同。《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的每次修订,特别是每次免征额的上调,都吸引着亿万老百姓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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