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怎么计算公式)

前沿拓展: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怎么计算

  承包经营是来自具体的一项业务项目,根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对企事图剂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计征个人所立和金认得税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个税依据是:“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税率: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交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106(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转让财产收入的规定)

2022年4月甲公司在编制其年度决算报表之前,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2021年度汇算清缴审核工作。税务师发现甲企业2021年度部分经营情况如下:

(1)4月收到其投资的非上市居民企业乙公司分回的投资收益5万元,甲公司认为该项属于免税项目。

(2)2021年1月4日,甲公司购买了上市公司丙公司的流通股股票,6月30日收到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2万元,甲公司认为其属于免税项目。

(3)将其对丁公司的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股权投资对外出售,取得了处置收益30万元,并计入了“投资收益”科目,甲公司认为该项也属于免税项目。

要求:请判断甲公司的上述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本题为简述类题目,考查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转让财产收入的规定。

(1)做**确。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是免税收入

(2)做法不正确。因为居民企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不能享受免税优惠。

(3)做法不正确。将长期股权投资对外出售,属于股权转让行为,其取得的所得没有免税规定,应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107(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以及预扣预缴和年度应纳税额计算时的区别)

税法讲师小陈为非雇佣单位提供教学服务,取得劳务报酬60 000元(不考虑增值税和其他税费),支付单位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请回答下列问题:

(1)请列式计算支付单位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2)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款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在计算方法及适用税率(或预扣率)等方面有什么区别?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怎么计算公式)

本题属于简述和计算结合类题目,考查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以及预扣预缴和年度应纳税额计算时的区别。

(1)应纳税所得额=60 000×(1-20%)=48 000(元)。

支付单位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48 000×30%-2 000=12 400(元)。

(2)

①计算上的区别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在预扣预缴时,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

而劳务报酬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收入额为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合计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②适用税率(或预扣率)的区别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税款适用**超额累进预扣率。

劳务报酬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4.108(财产租赁所得、专项附加扣除、综合所得的计算、申报和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王某在某省会城市工作,有一个不满两周岁的女儿和一个上小学的儿子。2022年王某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的收入及支出如下:

(1)全年领取扣除按规定比例缴付的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后的工资共计180 000元,单位已为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款9 480元。

(2)在工作地所在城市无自有住房,全年租房居住,每月支付房租5 000元。

(3)1月1日起,将其位于另一城市的自有住房出租,每月取得租金收入4 500元。

(其他相关资料:以上专项附加扣除均由王某100%扣除,王某当年并未向单位报送其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考虑出租房产涉及的其他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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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王某出租房产当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回答王某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可以,回答办理的时间期限和受理税务机关。

(3)计算王某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可申请的综合所得退税额。

(4)王某如需办理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回答其可选择哪些办理的渠道。

本题为计算和简述结合类题目。综合考查财产租赁所得、专项附 加扣除、综合所得的计算、申报和汇算清缴。

(1)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属于财产租赁所得,应该按次征收(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1次),减按1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出租房产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4 500×(1-20%)×10%=360(元)

出租房产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60×12=4 320(元)

(2)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纳税人自行办理或者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3)

①王某可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按每个子女每月1 000元标准扣除,王某的两个子女中,女儿满足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条件,可扣除金额为1 000元/月。

②王某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王某的两个子女中,儿子满足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条件,可扣除金额为1 000元/月。

③王某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省会城市扣除标准为1 500元/月。

综上所述,王某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80 000-60 000-1 000×12-1 000×12-1 500×12=78 000(元)

综合年度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78 000×10%-2 520=5 280(元)

可申请综合所得退税额=9 480-5 280=4 200(元)

(4)办理渠道:王某可以选择网络办税渠道办理,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4.110(免租期内的增值税和房产税处理,以及印花税)

某物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3月向某税务师事务所咨询如下问题。

资料:2021年1月1日物业公司将其拥有的商用楼出租给某连锁服装品牌作为旗舰店,同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月租金5万元(含税),租期3年,其中合同约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免收租金。

问题:

(1)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内物业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2)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内物业公司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如需要,应如何缴纳?

(3)该合同应如何缴纳印花税?

(1)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3)对于财产租赁合同,应按合同约定的租金全额,在签订合同时按0.1%缴纳印花税。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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