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税金怎么算
前沿拓展:
13%税金怎么算
一、单位社保滞金怎么算
1、自2011年7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新发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由于我市采用当月申报,次月收款的征缴模式,因此,欠缴起始之日定为收款月的次月1日。例如:某用人单位2011年10月10日成功申报补缴当年7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正常的收款月应为当年8月份,则欠缴的起始之日为当年9月1日,因此用人单位除补缴7月份欠缴金额外,还应缴纳自9月1日起,至10月9日止共39天的滞纳金。用人单位补缴2011年6月份之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仍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1号)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2、欠缴费之日起,按日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是每天都要计算进去的,如果每月按照勇敢900元来说,按照上面所得到的时间也就是10个月,一共300天是怎么算呢?
第一个月到缴费那天一共是10个月,那么900*0.05%*300(天数)
第二个月到缴费那天一共是9个月,那么900*0.05%*270(天数)
以此类推,最后一个月,也就是30天,然后将所有的月份加起来。
二、社保滞金的缴纳需要注意什么
(1)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的主体是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给予罚款的主体是有关行政部门。如果是社保经办机构征收的,由于其是事业单位,没有行政处罚权,故应当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2)滞纳金属于间接强制执行,是一种敦促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手段,其征收标准应当适度、合理,既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关于滞纳金的起算时间点,应当是自欠缴之日起即加收滞纳金。
(3)经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助,用人单位逾期仍不缴纳或者补足的,处以罚款。这里的“欠缴数额”是用人单位所欠的社会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滞纳金。
(4)本条的违法主体只有用人单位,不包括个人。
现在的确有挺多的企业都开始做税务筹划,但不相信税务筹划的老板、不愿意做税务筹划的企业也不少,那么企业不做税务筹划,要多交哪些税你都知道吗?
一般来说,企业缴纳最多的税种分别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并且在增值税方面,会根据行业的不同,增值税税率也是不一样的,有的行业增值税的税率达到了13%,这个税率算是非常高了,如果企业不进行税务筹划,那么是肯定要交很多税的。
小金举个例子,A家公司是机电经销商,卖一套机电设备总价500万,为提高客户满意度,同时附带提供“免费”咨询服务。根据现行政策,销售设备增值税率是13%,提供咨询服务税率是6%,这里有两个方案:
第一个方案是,签订合同时,设备和咨询服务两者不分离开来的话,则都按13%缴纳税费,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就是65万。
第二个方案是,将设备和咨询服务两者分离开来,比如设备总价300万,咨询服务200万,那么设备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39万,而咨询服务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12万,二者相加后会比第一个方案少交14万的增值税。
由此可得,如果不进行税筹,需要缴纳的增值税65万,但进行税筹之后,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51万,少了的14万可以拿来做不少事了!
综上所述,企业不做税务筹划是肯定要多交很多税的,但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如果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并且做税务筹划一定要找专业正规的财税公司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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