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的计算公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计算公式)
前沿拓展:
公积金贷款的计算公式
濮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是:
当前余额X2+月缴存额X退休前剩余月数X时间系数
时间系数认定方法:
公积金缴存不足12个月,时间系数为0.25;
12个月以上,不足24个月,为0.5;
24个月以上,不足36个月,为0.75;
36个月以上,不足48个月,为1;
大于等于48个月,时间系数以1为基数,每增加12个月系数增加0.05,不足12个月不增加系数,系数上限为2。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主要性质
住房公积金: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今天中午,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响应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近年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持续超过95%以上,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已严重不足。为进一步防范化解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平稳运行,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21〕55号)规定,结合当前贵阳市实际,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实施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响应措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计算公式调整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贷款职工(夫妻)缴存余额×5。
二、调整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职工家庭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且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三、暂停受理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四、控制“商转公”贷款规模。2021年“商转公”贷款受理规模控制在5亿元以内。
五、本通知自4月15日起执行。职工属以下情形,可按原政策执行: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于4月15日(含)前签订购房合同(以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表或商品房现售合同备案登记表中的签约时间为准),并在5月31日(含)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
(二)购买存量房,已于4月15日(含)前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在5月31日(含)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
(三)4月15日(含)前已申请“商转公”贷款的。
铁路职工购买铁路沿线住房的参照执行。
六、本通知由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2021年4月14日
来源: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拓展知识:
公积金贷款的计算公式
1、以还贷能力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40%-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贷额]×12(月)×贷款年限。
2、以房屋价格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屋价格×贷款比例。其中贷款比例根据不同类型来确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公积金贷款的计算公式
公积金贷款公式如下: 1、以还贷能力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40%-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贷额]×12(月)×贷款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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