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民政局(河北区民政局离婚婚姻登记处)
前沿拓展:
河北区民政局
在江都路银山道银山里底商22号,电话号码:24587150 (婚姻登记处的电话)
12月2日上午,区民政局联合区消防救援支队在河北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召开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防控等相关工作推动会,各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
推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星级评定工作。会上,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同志在前期星级评定工作开展情况基础上,再次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星级评定标准》进行逐条解读,明确相关标准及检查方法,并对养老机构负责人提出的问题当场进行解答。此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养老机构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消防救援能力,同时也为星级评定工作有效开展奠定基础,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安全。
对养老机构**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动。会上,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对养老机构**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动,要求养老机构要严格落实《**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民电〔2021)97号)和养老机构三个防控指南要求,严格做好测温、验码、戴口罩等相关防控要求,对发现异常码人员采取“先管后筛”的原则,及时进行有效管控并报告,严格禁止外来人员进入老人生活区,同时做好食品采购、应急物资储备、培训演练、疫苗接种等工作。
部署《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落实工作。《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于2022年1月1日实施,这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红线”,将有利于防范、排查和整治养老机构服务中的安全隐患,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各养老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员学习,深入查找自身短板,确保强标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切实抓好养老机构管理工作。一是强化安全管理。扎实做好消防、用电、燃气、食品等安全管理工作,要明确责任人,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工作,重点关注老人冬季取暖,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解决。二是规范运营补贴管理。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市民政局指定的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填报入住老人信息,并做好动态调整,严禁出现信息系统与老人入住状况不一致的现象。三是做好全国民政政务信息系统(金民工程)填报工作。养老机构要按照相关要求完善入住老人、员工等各类信息,做到信息及时更新。
(来源:“河北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
拓展知识:
河北区民政局
导读:婚姻大事在我国一直都被认为是终身大事,马虎不得,加上我国又是个注重黄道吉日的国家,因此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都会对吉日进行推算,但如果推算出的吉日在周末又该怎么办呢,就拿天津地区来说,大家知道2021天津民政局周末上班吗?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下天津民政局上班时间表2021。
2021天津大部分民政局都不上班,因为周末属于法定休息日。但是也有部分地区会安排周六轮班,例如塘沽区民政局、河西区民政局、河东区民政局、和平区民政局。其中天津塘沽区民政局周六全天上班,其它地区的民政局在周六只会安排上午半天班。
天津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电话信息汇总
1、和平民政局
地址:和平区唐山道77号
电话:2314059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周五和周日上午8:30至12:00半天
2、天津南开民政局
地址:南开区宜宾东里9号
电话:2769339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周五和周六上午8:30至12:00半天
3、天津河西民政局
地址:河西区挂甲寺桥西街92号
电话:28314702
工作时间:周三和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 周一、周二、周四和周六上午8:30至12:00半天
4、天津河东民政局
地址:河东区津塘路52号
电话:2415051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00周五上午8:30至12:00半天
5、天津河北民政局
地址:河北区江都路汽车一厂南道迎山里22号底商
电话:2458713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周五上午8:30至12:00半天
6、天津红桥民政局
地址:红桥区**院内
电话:8651622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周二上午半天8:30至11:30
民政局登记的常见问题:
一、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双方均无配偶
2、双方自愿结婚
3、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供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本和有效的身份证件。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件。
三、办理婚姻登记可以选择在哪里办理吗?
办理婚姻登记可以选择在双方户籍地的任何一方办理。
四、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应负怎样的审查义务?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是形式审查,而不是真实性审查。
五、婚姻登记机关能为自愿离婚但未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吗?
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自愿离婚但未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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