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2019(个人所得税2019年已填,2020年如何填写)
前沿拓展:
个人所得税2019
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关系着每个公民自身的利益,继新个税在10月份调整为5000元的起征点后,国家又给大家带来了专项附加税扣除的好消息。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明确规定了满足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可扣除。根据2019新个税政策,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个税6项附加扣除。
扩展资料:
据悉,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将随着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纳税人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只需做“对条件、报信息、留资料”这三步,
具体来说就是就是将个人情况与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对照一下,看看自己是否符合、符合几项,比如子女是否处于受教育阶段,老人是否已经达到60岁,在自己工作的城市有没有贷款买房或租房等是否满足条件。
然后,通过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填写、登录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填写电子信息表、填写纸质信息表等四种填报方式填报自己的信息;最后纳税人留存必备资料,为了界定好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以上便是2019新个税政策和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
**网-新规:新个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全面实施
1
问:个人退休后领取的退休工资需要计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不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2
问:个人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按照规定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不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
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3
问:我参与单位统一组织的捐款,捐赠票据上只有单位的名字没有我的名字,能享受捐赠扣除吗?
答:可以。您参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的符合扣除条件的员工捐赠,可以凭接受捐赠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开具的汇总票据或者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以及员工明细单申报享受扣除。同时,您需要妥善保管好相关资料。
4
问:单位以免费旅游方式对非本单位员工的营销人员进行奖励的,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应作为当期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5
问:居民个人取得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是否并入综合所得?
答: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按规定合并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年度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年度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6
(一)问:生育津贴是否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
答:根据《国家**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文件规定:“根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7
(二)问:员工宿舍可以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吗?
答: 如果个人不付租金,不得享受扣除;
如果本人支付了租金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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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
答: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元/月扣除。如纳税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则选择按“独生子女”身份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如纳税人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已申报信息,1月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领工资时补扣除。
9
(四)问:残疾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无个人所得税优惠?
答: 根据《关于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津地税个所〔2009〕2号)的规定:“一、持有区县以上**门、残联有效证件或证明的烈属、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分别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先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本规定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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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问: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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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问: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子女教育扣除政策?
答: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拓展知识:
个人所得税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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