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时间)
前沿拓展: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办理:
1、扣缴义务人应指定支付应纳税所得的财务会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为办税人员,由办税人员具体办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有关领导要对代扣代缴工作提供便利,支持办税人员履行义务;确定办税人员或办税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将名单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2、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公民身份号码的,以**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TAX
扣缴义务人于2022年1月1日至3月30日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请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为确保您的合法权益,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提交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申请。
政策依据
1.《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
2.《中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3.《** ** **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

下面就让申税小微带您一起来看看这方面的具体**作吧!

个税扣缴手续费**作流程
第一步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第二步
选择【退付手续费核对】。
第三步
点击【获取结报单】按钮获取“结报单”和“单户核对清册”,分别查看核对上一年度本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汇总与明细申报记录,确认实缴(退)金额及入(退)库时间是否正确。
温馨提醒
(1)已经结算退付过手续费的数据,请勿进行勾选。
(2)若核对结报单数据有误的,请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处理。

第四步
核对完成后,点击【申请退库】。

温馨提醒
(1)【确认结报单】界面中结报期限应为2021-01-01至2021-12-31。
(2)系统显示的结报时限是入库日期而非税款所属期。

第五步
在【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中依次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然后【提交】。

待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即可返还对应的手续费至所选择的银行账户内,请注意查收!
温馨提醒
(1)收款人名称为扣缴义务人已在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为扣缴义务人已在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账号。
(2)收款人名称与扣缴义务人名称不一致的,请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处理。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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