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19国考申论热点:个税改革征集意见 参与度极高

1、7月28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人大网站显示,一个月来共收到意见数超过13万条。社会公众对个税改革的关注度与参与度之高,可见一斑。

2、申论热点独家模拟预测题及详细解析

3、【大伙都提了哪些意见?草案自公布以来,大众的讨论一直在持续,争论的焦点都有哪些?】

4、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修订,也是改动幅度最大的一次。《草案》将起征点由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6万元/年),同时调整了税率结构,扩大了中低税率级距。

5、对于个税起征点,有网民表示,应该从8000元起征。还有网民留言认为,起征点无论定多少,都应该是平均工资以上才合理。

6、对此,**财科所原所长贾康近日公开表态,“起征点从5000元/月再往上调高一点是可能的,但不宜一下提到10000元/月。”公开报道显示,也有部分专家直接建议将起征点提高到8000元/月。

7、近日在上海举行的一场专题研讨会上,多位专家还提出,起征点应随着生活基本费用及物价和消费结构的变化逐年调整。考虑到法律很难一年一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应增加“生活基本费用的动态调整机制”的条款。即每年年初,由国务院根据物价水平、收入水平等,确定每一年的减除费用标准,在“两会”期间,提请全国**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8、个税法修正案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望在今年10月份审议这一草案。

9、在这次征集意见中,不少网民提出各地起征点应该不同,因为各地物价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差异较大。如网民“张芝故乡人”就建议,“可不可以设置一个动态指标,每两年或者三年按照工资的增长率向上调整。另外可不可以按照不同省份的平均工资设置不同的起征点。”

10、针对部分人认为各地起征点标准应该不同的看法,**财科院张学诞研究员认为,各地实行不同起征点的难度较大。

11、除了起征点以外,中低税率级距的扩大,也是一个直接降低税负的体现。张学诞分析,《草案》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因此,大多数中低收入水平的工薪阶层税负将会有明显的下降。

12、“单身税”说法的起因,源于我国现行个税制度中仅规定了统一的起征点,没有考虑不同个体的支出差异,而《草案》增加了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5项专项附加扣除,即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不过,能享受到这些优惠的基本都是已婚人士,单身群体无疑会相对多缴一些个税。

13、目前,许多准备生二胎的家庭对专项扣除有着较高的期待。北京白领孙女士告诉记者,“目前一个孩子的花销就已经让工薪家庭吃不消,课外班的学费花费动辄数千元,如果子女教育的支出能够抵扣个税,会给年轻夫妇减轻一些负担。”她认为,相比单身群体和丁克家庭,生儿育女对社会的贡献度更高,应该享受更多个税优惠。

14、首都经贸大学财税学院的丁芸教授分析:“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反映不同纳税人生活支出的差异性。草案中提到的5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尤其像住房租金、子女教育等项目,对很多有住房压力、抚养子女压力的已婚人群更有利,也是一项合理的设置。”

15、**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则建议,与其引入很复杂的专项扣除项目导致征纳成本很高且漏洞很多,还不如简化税制,将照顾特定群体的目标通过财政补贴等政策来实现,这样可能更**。

个税法修订征求意见哪些问题备受关注

个税综合制改革全貌得以展现。虽然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提了不少建议,但草案基本维持提交一审的内容。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4项劳动所得先行纳入综合征税范围,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从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相较一审释放的信息,综合收入适用的超额累进税率、税收征管制度、专项扣除配套措施等也得以明确。

修正案之所以呈现“分步施行”的特点,一大重要的原因在于,征求意见稿明确“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确定”。这意味着个税法修正案通过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还需经国务院程序通过。

相较一审的改革说明,个税法修正案公开征求意见,个税税制要素全面展现出来。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4项劳动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居民个人按纳税年度(意见稿明确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合并计算个税;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综合所得税率级距相应调整,低档税率级距扩大,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因为综合收入按年计税,税率级距从原来“每月应纳税所得额”顺势转为“每年应纳税所得额”。

“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的部分”税率为10%

“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为20%

“超过30万元至42万元的部分”为25%

比如3%到20%低档税率,现在适用的是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8万元的部分”(将按月转换成按年),修正草案则将低档税率的级距扩大到“低于30万元的部分”。

“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6月19日,**部长刘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个税法修正草案说明时指出。

综合计税有多项好处。多位业内专家表示,相较分类计税,同样作为劳动所得,却适用不同的征税标准,综合计税能解决税负不均的问题。对于月度收入波动较大的群体,综合按年计税能平滑月度间税负,减轻这类人群的整体负担。

综合计税之后的征管体系,需要自行申报的情形明显增多。包括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等多种情形,要求纳税人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当然,对于数量众多的工薪基层,若收入来源较为单一、且无需在年度终了后办理补税或者退税的,仍然可以继续由单位按月代扣代缴;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还能在按月预缴时予以扣除。

征求意见稿还为专项附加扣除做了准备,这要求跨部门共享涉税信息。“**、**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银行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这次个税改革力度比较大,收入调节的功能比较强,中低收入减税比较明显,中高收入部分税负会上升。提高起征点、低税率级距扩大、增加专项扣除,对于中低收入群体减负明显。四项收入综合纳税,对于有多种收入来源的中高收入群体征**度加大了”,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表示。

对于中低收入群体而言,都期望减税红利能尽快落地,征求意见稿给出了颇有诚意的安排,“本修正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修正案施行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修正案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适用本修正案第十七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计算缴纳税款。”

征求意见稿中分两步走的施行时间表,无论是2019年1月1日,还是2018年10月1日,对于一部涉及每个人利益调整的税法修订而言,推进进度是很迅速的。2018年10月1日之后的年内,虽然包括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尚不能落地,但工薪所得可以先行享有提高标准后的基本费用扣除(5000元/月)等红利——加快减税政策落地的意图很明显。

“法律的实施时间,要么在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要么在公布一段时间后再生效。现在个税法修正案还在征求意见中,是否真能按这个时间进度生效,还是个未知数。初衷是希望将此次个税法修订带来的减税红利,让大家尽快享受到。但这次个税法修订幅度较大,也需要多听取公众意见,进行充分论证,这样改革才能更好地落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表示。

目前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过了一审,处在为期一个月的征求意见期。若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一次会的正常周期来看,2018年年内尚有8月、10月、12月三次常委会。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熊伟表示,这个执行时间跟其他条款一样,都可以在征求意见中进行修改。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虽草案明确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但可以先行享受到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月等,因为法律不能追溯生效,意味着要在2018年10月1日前通过个税法修正案。

“法律如果没有正式通过,改革内容比如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月不具有可**作性,因为不能要求纳税人按照草案内容去执行。要在今年10月1日前实现个税法修正案的通过,意味着8月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就要通过”,熊伟表示。

草案还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各种要素都有变化的可能。

目前从媒体报道网络评论区来看,起征点仍然是公众争议关注的焦点,提高起征点的呼声不少。

这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时,被委员们反复追问的内容。“起征点到底定多少,是5000、8000还是10000?每次都争论不休,各有各的道理。到底怎样确定更科学,这方面需要很好地研究,而不是大家争来争去,最后哪一个声音高一点,或者有关部门的意见觉得应该这样,就定下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陈斯喜表示。

具体怎么定呢?陈斯喜表示,可以考虑按照所得额中位数的一定比例,来确定起征点和各个档次的应纳税额。比如月收入中位数10000元的话,以中位数50%或75%为起征点,超过中位数的根据不同档次确定应纳税额。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朱明春指出,草案及草案说明提供的信息不够充分。现有的纳税人是怎样分布的,1万以下的、1万到5万等不同收入档次的,各有多少人、纳了多少税,按照新的免税和免征额,有多少人减税了,减了多少,对财政的影响是什么,对个人消费者的影响是什么,对居民收入影响是什么等,这些非常重要的信息并不清楚。

“现在增加了四类综合的以后来实行累进制扣除的,以前只是工资一项免征3500,现在总量变大了,免征额能抵消过去的那些吗?”朱明春提出疑问。

除了起征点,劳动所得最高边际税率45%(资本所得适用20%的税率)是否有必要下调、现有部分收入的优惠政策是否要继续、专项附加扣除如何设计更为公平等,都是关注度很高的话题。

“个税作为**收入来源之一,**筹集收入后也是用于公共事务,钱花在**身上。但人们需要更公正的税制,如果对资本所得、高收入群体征税更为公正合理,公众整体满足感会更强。”**财经大学**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表示。

乔宝云还指出,从税制优化的角度来看,个税改革需要有更长远的考虑。我国间接税比重较高,间接税容易发生转嫁、减税效果不好预计,国家的税收政策很难精准发力,未来需要提高包括个税在内的直接税比重。

个人所得税哪些情况可以退税怎么**作

今天对于纳税人来说是个好日子,因为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开始了!从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各位小伙伴可以通过网络、邮寄、大厅等方式办理年度汇算,现在基本上都是使用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快捷办理,国家也提倡大家使用手机APP进行办理。

对于这个消息我相信很多人最关心的应该是退税的问题,不要急,这就为您奉上一份指南,让你清楚地明白哪些情况可以退税?还有具体手机APP**作方法。

先为大家解释一下为什么要进行年度汇算?

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新的个税法实施后,单位帮个人代扣个人所得税,但只是预缴,可能会多缴或少缴。年度汇算让纳税人可以进行“查遗补漏”,多了就退、少了就补,这样也能确保充分享受改革红利。这样解释想必大家都明白。

接着为大家解答一下什么情况下可以退税?

国家**曾就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发布《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有7种情况可申请退税:

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已经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

很多人其实看了上面的几种情况依然不是太明白,不用担心,只要你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作,系统会为您计算是退是补。

1、打开个税APP,这时候我们能清楚地看到”开始申报“入口。这里要说明一下,3月1日-3月15日申报的话需要预约,3月16开始可以直接申报,预约流程在下方。

2、点开后我们看到“开始申报”页面,申报前核对“收入信息、附加项扣除信息、银行卡信息”有无错漏,如果是初次申请的,需要输入有效的银行卡等信息,建议用全国性Ⅰ类银行账户。

3、这时候会跳转到简易申报须知页面,会出现一大串文字提示,如果有需要修改的可以切换为标准申报。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即可进行下一步。

4、这时候汇算地有三个选择:1、主要收入来源地;2、户籍所在地;3、经常居住地。你是当地人在当地企业工作选择户籍所在地就行了。如果是外来务工选择主要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与选择汇算地一致的会自助对应。然后点击下一步,再确认即可。

5、接着会自动完成税款计算,得出可申请退税金额,点击蓝色”申请退税“,然后会有退税说明倒计时,倒计时结束后点击”继续退税“,再选择退税银行卡,确定无误后,点击”继续退税“,成功提交申报后等待即可。

其实每年进行上一年度的汇算,一句话就是:多退少补。能退税大家都开心,如果要补税也一定要依法补税,要想逃避,可能会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这都是有法可依的,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

希望每个纳税人都能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和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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