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及发展对策(个人所得税产生于哪个国家)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及发展对策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及发展对策以及个人所得税产生于哪个国家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所得税历史发展

1、1950年7月,政务院公布的《税政实施要则》中,就曾列举有对个人所得课税的税种,当时定名为“薪给报酬所得税”。但由于我国生产力和人均收入水平低,实行低工资制,虽然设立了税种,却一直没有开征。

2、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个人所得税法》。个税起征点设置为800元,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3、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的修正案,规定不分内、外,所有**居民和有来源于**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日发布了新修改的《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简称税法)。

4、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免征额由800元调整为1600元,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5、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6、2008年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2009年取消“双薪制”计税办法。2010年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7、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同时,将现行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8、2018年8月31日下午,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百度百科-中华****个人所得税法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历程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还是几年前制定的标准了,经多年发展,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并不符合实情,因此要改革。那么,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内容是什么?针对相关问题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内容是什么?公平和效率是内在统一研究个税改革方案,其实不算**。早在今年5月,**不仅拿出了时间表,2015年内出台个税改革方案,2017年个税将立法,而且已绘出了路线图:个税改革的最终方向是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主要措施之一就是“减税为薪”,即通过个税调整,**进一步让利于民、藏富于民,**和工薪族分好“利益蛋糕”,**得小头,工薪族得大头。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四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是5000。未来的改革方向相对细化地制定征收方案,综合考虑物价、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地区和家庭差异等因素,分别设定系数,进行动态和弹性调整个税起征点!对于目前来说,最接近修改的方向将是扣减家庭大宗支出!也就是房贷等大宗支出扣减。 2.实行综合所得税政策?相当于月供减少23%。比如,合并部分税目,完善税前扣除,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等;说通俗点,就是按家庭、按年度征税,并且个人及家庭的交通费、房租、房贷按揭等计入扣除额度,即实行综合所得税政策。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进一步降低工薪阶层的税负。同时,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个税征管力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税负公平。在目前剔除个税后的纯收入只有6880元,而个税改革后,收入将可以达到9255元,相当于可以多增加2375元的收入。让高收入者通过个税回馈社会,是消除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提高公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必然选择。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个人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

1、1950年7月,政务院公布的《税政实施要则》中,就曾列举有对个人所得课税的税种,当时定名为“薪给报酬所得税”。但由于我国生产力和人均收入水平低,实行低工资制,虽然设立了税种,却一直没有开征。

2、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个人所得税法》。个税起征点设置为800元,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3、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的修正案,规定不分内、外,所有**居民和有来源于**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日发布了新修改的《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简称税法)。

4、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免征额由800元调整为1600元,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5、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6、2008年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2009年取消“双薪制”计税办法。2010年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7、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同时,将现行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8、2018年8月31日下午,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百度百科-中华****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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