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新个人所得税和旧的比较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50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50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超过「50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不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后的数额。
三、最新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费用减除额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甲在10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起征点=12000-1100-5000=5900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按月换算后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换算全月应纳税额所得额税率
1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不超过3000元的3%
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10%
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20%
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
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
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7超过960000的部分超过80000元的部分
参照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3000不超过12000的部分,则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900×10%-210=380
如按照适用3500元的旧费用标准和旧的税率表
甲在10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五险一金-起征点=12000-1100-3500=7400元
参照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4155元7755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
我国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1、综合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2、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的税率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税率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的税率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的税率25%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的税率30%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的税率35%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的税率45%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0元的税率5%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税率10%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税率30%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0元的部分税率35%
旧个税税率表及扣除数
个税是每个在职小伙伴都关心的问题之一,因为个税是直接影响到每个人到手工资数额的多少,直接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挂钩的,但是个税也是不断变化的。个税工资税率表及速算扣除率是什么一、个税工资税率表: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二、速算扣除率根据预扣预缴法,个税的计算公式如下: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度累计应发税前工资—累计个税起征点—累计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法律规定:《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旧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在2019年新政策出台之前,应纳税收入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将征收3%的个人所得税。调整后,同等水平的应纳税所得额将增加到3000元,这意味着新政策调整后,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在同等条件下,新政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将减少。
旧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ROUND(MAX((J18-3500)x{0.03,0.1,0.2,0.25,0.3,0.35,0.45}-{0,105,555,1005,2755,5505,13505},0),2)新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ROUND(MAX((J18-5000)x{0.03,0.1,0.2,0.25,0.3,0.35,0.45}-(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0),2).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国务院部委和******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同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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