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APP下载电子书(个人所得税app下载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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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个人退税时间表定了,快去看看你能退多少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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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个人退税时间表已经确定,赶紧查看一下你能够获得多少退税吧!
自2019年起,个人所得税开始可以退税了!但是,今年的退税时间和流程是否有所变化呢?让我们一探究竟。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时间方面的变化。今年的退税时间得到了延长。如果您需要退税,从2月16日开始,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官方网站进行预约。具体办理时间段为3月1日至20日,相较于去年的3月1日至15日,延长了5天。如果您不急于退税,也可以选择在3月21日之后直接办理,届时无需预约即可前来办理。但务必要注意,2023年的汇算办理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将无法进行退税**作。
其次,今年的“可享受的税前扣除”范围得到了扩大。除了之前的抵税项目外,今年新增了个人养老金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的专项扣除。
总结而言,只要符合以下情况之一,您就有资格申请退税,具体退多少则因个人情况而异:
上一年度的综合所得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并且平时已经预缴了个人所得税。
上一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在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
因年中就业、离职或某些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
没有雇主,仅从事劳务报酬、稿酬或特许权使用费等活动,需要通过汇算清缴来办理各项税前扣除,例如自由职业者。
年度内从事劳务报酬、稿酬或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
在预缴税款时未享受或未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拥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在预缴税款时未扣除等情况。
虽然看起来有点复杂,但实际上,了解是否有资格退税以及能够退多少只需要以下三个简单步骤:
第一步,在您的手机上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第二步,在2月16日至3月20日期间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退税预约。3月20日之后则无需预约。
第三步,在您预约的时间当天,只需轻松点击办理2022年度汇算申报。填写可以抵扣个税的项目,如前面提到的养老金、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以及之前已经存在的学前教育、学历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房屋贷款、租房、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等。接下来,只需等待退款到账即可。
一般来说,有些人可以退回几千元,而有些人可能能够获得数万元的退款。具体情况因个人不同而异,无需自行计算,个人所得税APP可以直接计算出您的退款金额。去年,有人可能只获得了几百甚至几千元的退款,而也有人获得了一万元以上的退款。
当然,也有一小部分人可能不仅不能获得退款,还需要补交税款。这通常发生在高收入人群中,但这是个别情况,一般人不需要过多担心。
为了确保每个人都能轻松**作,以下是详细的**作流程:
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到您的手机。
在2月16日至3月20日期间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退税预约。3月20日之后无需预约。
在预约的日期办理2022年度汇算申报,填写可以抵扣个税的项目,如养老金、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学前教育、学历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房屋贷款、租房、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
等待退款到账。
希望这个详细的指南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需要,可以**或分享给您的朋友。无论如何,记得在退税时仔细核对您的资料,确保一切顺利进行!祝您好运,愿您能顺利获得应得的退税。
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解读及政策享受流程
一、背景政策
** **2022年11月3日出台《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二、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个税节约效果
由于个人养老金在领取环节,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当年度工资个税税率超过3%时,缴纳个人养老金就具有节约效应,工资个税税率越高,节税效应越大。因此年度工资个税税率超过10%(含)时,建议可以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缴纳个人养老金,节约个税。
注意事项:个人养老金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在领取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等条件时,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领取个人养老金。
节税效果:以税前工资160万、112万、96万分别举例,年度缴纳1.2万个人养老金时,在个人养老金缴纳环节可分别节约工资个税0.54万、0.45万、0.42万。
三、享受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流程
1、个人养老金账户开户方式
(1)在线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2)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这两个账户唯一且互相对应。
(3)或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在手机银行或银行柜台可以一次**开立这两个账户。
2、个人所得税APP填写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
(1)缴费凭证下载。在缴费环节,个人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缴费后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入“首页——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查询打印”界面下载纳税人的个人养老金月度缴费凭证。
(2)APP填写缴费扣除信息。使用个税APP右上角“扫一扫”功能,或者进入“办税——扣除填报——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扫码录入”功能,扫描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右上角的二维码。如果缴费凭证是以电子方式存储在手机中不方便扫码,可以使用“扫一扫”界面右下角的“相册”功能打开缴费凭证照片。
(3)将扣除信息推送给单位。在“选择申报方式”界面,勾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选择相应的扣缴义务人,点击提交即完成申报流程,扣缴义务人收到纳税人申报信息后将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
(4)查询扣除信息。可通过“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查看我的扣除信息”界面,查询自己申报的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
以上是我关于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解读分享,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交流,写作不易,麻烦点赞支持,谢谢大家!
个税最新扣除标准公告和解读
国家**发布《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 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 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以 下筒称《通知》),现就有关貫落事公告 如下: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 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子女)每月1000元提 高到2000元。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 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
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 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 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 的扣除额度,每人不超过1500元。
需要分摊享受的,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 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 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 于约定分摊。
三、纳税人尚未填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 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 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享 受,系统将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在2023年度已经填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顶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在2023年度已经填报享受3岁以下婴幼 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 无需重新填报,系统将自动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 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对 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 度有调整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 缴义务人填报新的分摊额度。
四、《通知》发布前,纳税人已经填报享受 专项附加扣除并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多缴的税款 可以自动抵减纳税人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 抵减不完的,可以在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时继续享受。
五、纳税人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负责,纳税人情况发生变化的, 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报送新的专 项附加扣除信息。对虚假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的,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税收征收 管理法》《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等有 关规定处理。
六、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 极做好政策解读、宣传辅导和政策精准推送工 作,便利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确保减税红利精 准直达。
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涉及 的其他管理事项,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 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
[2018]41号)、《国家**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作办法(试行)) 的公告》(2022年第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
2023年8月30日
关于《国家**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 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的解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 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以 下简称《通知》)的规定,**发布了《国 家**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 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提高个人所得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 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下简称“一老 一小”扣除)标准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 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 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 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 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独 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 每人不超过1500元。
二、纳税人还未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 应该如何享受?
纳税人还没有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 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纳税人自9月份纳 税申报期起,就可以由任职受雇单位按照提高后 的新标准扣除,也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 税汇算清缴时按照新标准申报扣除。
三、纳税人已经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 是否需要重新报送相关信息?
纳税人已经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 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无 需重新填报,系统将自动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 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对约 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 有调整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 义务人填报新的分摊额度。
四、纳税人此前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一 老一小”扣除的,如何按照提高后的标准享受扣 除?
《通知》发布前,纳税人已经按照原标准填 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自9月份起,系统将按 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 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 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 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五、纳税人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法律责 任是什么?
纳税人应当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负责,纳税人情况发生变化的, 应当及时向任职受雇单位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 信息。对虚假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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