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个人所得税:理财产品收益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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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能省多少税?给个人养老金税惠算算账
商海春作(新华社发)
2023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开始了!不少人发现,除了和往年一样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之外,“个人所得税”APP增加了“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功能,纳税人导入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就可在个税预扣预缴或汇算清缴阶段进行税前扣除。
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并进行缴存、投资、领取等,能省多少税?我们一起算算这笔账。
缴存当年抵扣个税基数,每年最高12000元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这种“**政策支持”,很大程度体现在税收优惠政策上。
****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税收优惠政策是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计划发展的第一动力,在个人养老金的个税递延模式下,“国家让渡了当期税收收入,将个税征收推迟到几十年之后账户持有人退休时再补缴,目的是激励国民建立个人养老金。”
税惠支持首先体现在缴存阶段。**、国家**明确,个人所得税政策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每年12000元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养老金融50人论坛副秘书长孙博分析,针对缴存个人养老金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支持政策,“可以理解为在赡养老人等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外,增加了个人养老金扣除项,额度是每年12000元。只不过,这项扣除资金必须进入专门的账户进行养老投资,直到退休才能领取。”
在北京市一家国企工作的方琳年收入30余万元,对比是否参加个人养老金的两种个税缴纳情况,她算了一笔账:“按照年薪30万元计算,不算专项附加扣除,扣除6万元起征点、6万元社保公积金,缴税基数就是18万元,乘以20%的适用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16920元,我全年应缴个税19080元。”
方琳发现,如果自己每月缴存1000元个人养老金、用足每年12000元限额,基数在进行税前扣除后就降至16.8万元,这时全年应缴纳个税为16680元,“算下来,如果顶格缴费参与个人养老金,我每年就可节税2400元,这还仅仅是缴存环节的优惠,没有算上投资和领取环节。”方琳说。
这一水平不是在缴存环节享受税惠的“天花板”。据了解,居民参与个人养老金,最高每年可节税5400元。专家分析,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中高收入人群吸引力较大。按照**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计算应纳税额时采取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居民收入越高,参与个人养老金节税的效果就越好:例如,当居民适用最高一级个税税率即45%时,税前在综合所得扣除12000元后,应纳税额比不参与个人养老金的情形减省5400元。
领取时缴税税率较低,单独按3%计征
递延征税模式下,缴费和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义务递延至养老金实际领取环节,降低投保人当期税务负担。
在领取环节,税收优惠力度也不小。**、**明确,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个“3%”是什么水平?对比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时的老政策看,此前对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征税,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税,最终领取环节的实际税负为7.5%。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认为,将领取个人养老金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以“真金白银”提高了群众的受惠程度。
虽然3%的税率不高,但不少居民有疑问:个人养老金在缴存环节享受了税收优惠,但领取时还要缴税,这样“一来一回”还划算吗?
专家指出,领取时税率定在3%,提高了个人养老金对月收入在5000元至8000元(即年收入介于60000元至96000元)之间人群的吸引力。
据了解,全年综合所得略高于60000元起征点的人群,缴纳个税适用税率为3%,与个人养老金领取时税率相等。业内人士分析,这部分人群将当期部分收入放入个人养老金账户,未来领取时按3%的税率递延纳税,仅从税负上看属于“不赚不赔”,但综合考虑到投资收益等因素,仍然值得参与。
“当期个税税率为3%的人,参加与不参加个人养老金的税收效果是一样的。但个人养老金可投的专属养老金融产品具有费率优惠,参加仍有好处。比如个人养老金可投的公募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直接打了五折,且不收销售服务费、豁免申购费和部分赎回费。”孙博说。
同时,对于月收入高于8000元(年收入高于96000元)的人群而言,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则是“稳赚不赔”。
30岁的余海波参加工作5年,每年到手收入10万余元。“年轻人刚**支出比较多,收入勉强够花,原本没想参加‘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但仔细看了手机银行的产品介绍,还是决定参与,即使不顶格交,也算个人理财的一步闲棋。”
余海波介绍,自己的收入水平适用个税税率为10%,“我准备第一年往个人养老金账户放够12000元,退休领取时,即使要做递延纳税,10%与3%之间也有7个百分点的税率差,我仍可节税840元。假如我每年都能顶格放12000元,连续缴存30年,就能享受25200元的税收惠差。此外,我还能从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理财产品中获取长期投资收益,这个年化收益率很可能也比3%高,即使考虑通胀也不亏。”
不过,有专家指出,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惠并非对所有人群都划算。由于个人养老金在领取时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3%的税率计税,也就不受个税起征点影响。对全年综合所得低于个税起征点的居民而言,目前并不适合投资个人养老金。
启动首月超1000万人开户,税惠政策“磁力”强
在个人养老金快速“铺开”过程中,税收优惠向不同年龄段和收入水平的人群释放了强劲“磁力”。
年过五旬的上海市民沈桐收入较高,第一时间开通了账户。沈桐发现,顶格缴纳个人养老金后,仅缴存阶段就能享受每年4000余元的节税,“领取时个税税率3%,等同于现行超额累进税制下最低一档税率,同样很划算。”
据了解,个人养老金制度已在全国36个先行城市(地区)实施,凡是在先行城市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人社部发布的数据显示,个人养老金去年11月25日启动实施后第一个月,就迎来超1000万人开通账户,开端总体良好。
“通过实施个税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居民参与其中,有利于提高居民的自我保障意识,也有利于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推动建设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李旭红说。
截至去年底,包括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在内的23家银行已开通个人养老金业务。记者发现,相关银行大多已在手机银行APP详细介绍了个人养老金相关税惠政策,用户在线上完成开户后即可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不少银行结合税惠支持等配套政策,为客户提供针对**。
宁波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作为可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5家城商行之一,宁波银行将以家庭为单位向客户提供养老规划服务,并为企业单位规划渠道专案,结合个人养老金政策,为渠道客户提供综合服务方案。
总体看,税收优惠体现在个人养老金缴存、投资、领取的全过程中。
“在现行制度设计下,税惠政策不仅体现在缴存、领取这两个环节,在投资环节也有体现。”沈桐分析,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有能力、有意愿进行长期投资的人很具吸引力,“封闭管理、灵活缴存,没有当期压力。本金加上投资收益,积少成多,能够为老年生活增加不少保障。参加工作年头久的,现在开户也不迟!”
如果在个人养老金缴存金额较少、投资收益很高,是否会出现领取时税负增加的情况?
孙博表示,测算表明不存在此类情况,“若个人所得税当期缴纳而非递延纳税,看似只对本金征税,但纳税部分本可产生同样高的收益,因此当期缴税实际上暗含了对未来收益预征税。”
作者:汪文正
来源: **日报海外版
从“某地追缴资管出资人个税”看投资理财要不要征个人所得税?
2020年6月12日国家**南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显示,郭xx、陈xx、顾xx、郝xx、霍x等5人被税务稽查局追缴个人所得税。
五人因于2015年度从广西绿银文化旅游投资管理中心出资认购的太平洋证券定向增发“天弘定增20号资产管理计划”中取得的所得,向广西绿银文化旅游投资管理中心主管税务机关(国家**南宁青秀山风景区税务局)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投资理财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一、存款
我国自1999年11月1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2007年8月15日起,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由20%调减为5%。对于储户而言,存款利息税取消可能不会立刻体现在“账面”收益上。在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下调时,国家对储蓄存款的利息所得是按政策调整前和调整后分时段计算,并按不同的税率计征利息税。具体计征方法为: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注意是暂免)。
二、国债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免交利息所得税。
三、保险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保险赔款,我们可以理解为身故金、医疗、意外、重疾等理赔款。但保险的分红并不免税:国税函发[1998]546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保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按”其他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利息的保险公司代扣代缴。对于保险生存金部分:对于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税发[1999]58号文件规定:对于个人自己缴纳有关商业保险费(保费全部返还个人的保险除外)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不作为个人的应纳税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私募基金(契约型)
税务上无定论,但无论是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私募基金,合同中一般均有明确规定,投资者从产品取得的收益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人自行缴纳与申报,资产管理机构不进行代扣代缴。实际过程中一般很少有人向税务机关申报,但不代表明确免税。
五、公募基金:
2002年8月下发的《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
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后,存款不代扣)
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六、股权投资:
《国家**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及其他投资品交易取得的所得,应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文中的案例,南宁市税务局应当是认为上述5人所出资成立的广西绿银文化投资管理中心为合伙企业。根据《国家**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要求,按照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纳税。大家不必解读为税务机关大范围对于理财产品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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