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需要汇算的情况:个人所得税汇算地如何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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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即将开始,有这些变化
国家**6日发布公告,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2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1.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4.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1.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4.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与以前年度相比,《公告》的主要变化有哪些?
《公告》总体上延续了前几次汇算公告的框架与内容。主要的变化有:
一是在第四条“可享受的税前扣除”部分,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 **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4号)规定,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
二是在第十一条“汇算服务”部分,进一步完善了预约办税制度,在维持预约办税起始时间(2月16日)基础上,将预约结束时间延长至3月20日,为纳税人提供更优的办理体验。
三是在第十一条“汇算服务”部分,新增了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
今年汇算新推出了哪些优化服务举措?
今年汇算在确保优化服务常态化的基础上,又新推出了以下服务举措:
1.优先退税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在2021年度汇算对“上有老下有小”和看病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优先退税服务范围,一是“下有小”的范围拓展至填报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二是将2022年度收入降幅较大的纳税人也纳入优先退税服务范围。
2.预约办税期限进一步延长。为向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使税收公共服务更**、更有质量、更有秩序,2022年度汇算初期将继续实施预约办税。有在3月1日—20日期间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以在2月16日(含)后通过个税App及网站预约办理时间,并按照预约时间办理汇算。3月21日后,纳税人无需预约,可在汇算期内随时办理。
3.推出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智能扫码填报服务。2022年个人养老金制度在部分城市先行实施,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填报享受2022年度税前扣除。纳税人使用个税App扫描年度缴费凭证上的二维码即可生成年度扣除信息并自动填报,在办理汇算时享受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
来源: 央视**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本月结束,还未办理的请抓紧→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即将于6月30日结束,如果尚未进行申报,请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查看详细信息并及时办理申报。
如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情形,请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等渠道办理汇算退税,及时享受个税改革红利。
如年度汇算需要补税,请在6月30日前办理并缴纳税款。年度汇算期结束后,应办理补税申报而未办理,或者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标注相关情况。
问: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规定的时间是什么?
问:符合什么情形是无需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呢?
答:根据《国家**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公告2023年第3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问:请问哪些人需要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呢?
答:根据《国家**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公告2023年第3号)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问:申报完成后产生退税,该如何申请退税呢?
答:可在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后,直接申请退税:
1.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等网络方式进行年度汇算申报,在税款计算后可选择申请退税或放弃退税,只要提供**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即可直接申请退税。
2.如由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可以由其在完成年度汇算后一并申请退税。
3.若采取邮寄或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的,在填报申报表时勾选“申请退税”,并填写**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卡账户信息。
问:在办理2022年度个税汇算时系统提示需补税,请问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缴纳?
答:纳税人办理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温馨提醒
依法如实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切勿听信各类小道消息,避免虚假填报影响纳税信用。
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责任编辑 倪莉琪
文字 刘雅菲
来源 浦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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