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个人所得税,多家个体工商户合并个人所得税

合并个人所得税,多家个体工商户合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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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办理个体或独资或合伙均要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同一自然人成立多少家个人独资企业或成立多少家个体工商户作出强制性规定,符合法定情形的,即可以进行注册登记。但对于同一自然人成立一人有限公司只能一个。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自然人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统一按照“经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同一自然人成立多家个体工商户或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同时又是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情况下,是否应当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以及《国家**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因此,同一自然人办理多个个体、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应当进行年度汇总纳税申报,进行调整后按照适用经营所得税率和对应扣除数计算应纳的个税,然后减去各自已经缴纳的个税后多退少补。汇总申报可以选择向其中任何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027年底前,年终奖仍可单独计税,哪些群体受益?

根据官方最新安排,到2027年底前,个人取得的年终奖仍可选择单独计税。今日(8月28日),**、国家**发布消息,将延续实施一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政策执行至2027年底。

单独计税、合并计税“二选一”

根据通知,其中两项内容与绝大多数个税纳税人相关。一是延续实施对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予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二是延续实施对符合规定的居民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

这意味着,到2027年底前,个税纳税人仍可根据自己的收入构成等在年终奖合并计税和单独计税之间“二选一”,选择更划算的计税方式。

新一轮个税改革从2019年起全面实施,主要是将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并按照合并后的综合所得额纳税,统一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其中,针对年终奖,政策作了单独规定。

个税改革前,年终奖一直享受的是“单独计税”的优惠政策。按照改革的新要求,年终奖也必须并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税”。为保证政策平稳顺畅地衔接,当时设置了三年过渡期。过渡期间,纳税人可以在年终奖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之间“二选一”。

按照要求,三年过渡期应于2021年底结束。在过渡期即将结束之际,国务院明确将该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3年底。今日,两部门再次将年终奖个税“二选一”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将减轻个税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

对广大个税纳税人来说,延续实施该项政策将减轻个税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受益最明显的是那些原本单独计税更加划算的纳税人,暂时避免了因合并计税而导致的税负升高。

年终奖单独计税,是将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以得到的数额对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来说,小刘有年终奖5万元,适用10%一档税率;其他综合所得在减去五险一金、免征额、各项扣除后为10万元,适用10%一档税率。

单独计税时,小刘的年终奖需纳税“5万元×10%-210(速算扣除数)=4790元”,综合所得应纳税“10万元×10%-2520=7480元”,两者相加,小刘应纳税12270元。

如果选择年终奖合并计税,那么需要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纳税,采用的公式为:应纳税额=完成各项扣除后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年度表)-速算扣除数。

假定小刘的收入和年终奖不变,合并计税情况下,小刘的应纳税综合所得额为5万元+10万元=15万元,适用20%一档税率,小刘应纳税15万元×20%-16920=13080元,比单独计税时要多缴税810元。

今日,两部门将年终奖个税“二选一”优惠政策期限延长,和小刘同样情况的纳税人仍然可以继续选择单独计税,直到2027年底。而对那些在过渡期内就已经选择了合并计税的纳税人,如果收入不变,那么未来其个税税负不会有变化。

新京报记者 姜慧梓

编辑 刘茜贤 校对 李立军

“年终奖”个税优惠政策再延4年!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

延续2年后,年终奖个税优惠政策将再延4年。

8月28日,**、**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这意味着,年终奖个税优惠政策将再延4年。此举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提振工薪阶层信心。

全年一次性奖金(即年终奖)单独计税的优惠政策曾在2021年12月延续2年,即原本将在今年年底到期。年终奖按月单独计税,是指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2018年个税改革后,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四项劳动性质的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适用统一的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当时**、**考虑到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的优惠政策衔接问题,针对年终奖的单独计税政策给了3年的过渡期,也就是到2021年年底到期。

附: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公告2023年第30号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附件: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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