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和五险一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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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别忘领个税退税!新增2项扣除,年终奖怎么扣划算?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又来了,不少工薪族可能获得退税,当然也有人需要补缴税款。
2月7日,国家**公开了《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符合条件纳税人将在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2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办理个税汇算清缴对不少工薪族来说,并不陌生。根据此前**国际税收研究会课题组研究,2019年和2020年差不多近一半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享受了退税,两年平均退税金额约581元。
因此对多数工薪族来说,办理个税汇算清缴大有可能会获得退税。当然也有不少人是不退不补,预缴的个税跟实际缴纳个税基本一致。也有极少数人会因为预缴个税少了,需要在汇算清缴时补税。
如果想要早点获得退税,你可以及早预约办税。《公告》明确,2月16日后个人可通过个税APP及网站预约3月1日至3月20日中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之后就无需预约,可随时办理。
**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看病负担较重、收入降幅较大的纳税人,将可以优先享受退税服务。
那么3月份开始,当你正式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时,需要注意些什么?不要忘了申报税前扣除项目。
想要获得退税的一大关键,就是客观全面地申报你应该享受的税前扣除项目。与往年相比,2022年新增了两项个税扣除项目,一个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一年税前扣除额度是1.2万元。如果你去年预缴个税时,没有享受这一扣除,在个税汇算清缴时,不要忘了补充申报,可以因此少交一笔个税。
另一个扣除项目是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如果你去年开通了养老金账户,购买了相关符合条件产品,那就可以享受最高1.2万元一年的限额扣除。如果此前没有申报,也能在个税汇算清缴时补充申报。
为了便于办理,**有关负责人表示,纳税人使用个税APP扫描年度缴费凭证上的二维码即可生成年度扣除信息并自动填报,在办理汇算时享受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
此外,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只能在个税汇算时申报。即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你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可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如果去年预缴个税时,你没有申报可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个税汇算时补充申报来享受相应的额度扣除,少交个税。
而对于有年终奖的工薪族,在个税申报时,会面临选择奖金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还是单独计税。对多数人来说,选择单独计税这一优惠政策,可以少交个税。
当然工薪族也不要听信网上所谓的个税退税“秘笈”,通过少报收入、虚报扣除项目等来骗取个税退税,这种行为违法税法,此前一些税务部门已经公开曝光骗税案例。
目前针对首次虚假申报退税的纳税人,税务部门进行宣传教育,帮助纳税人更正违规**作。但按照个税相关法规,如果纳税人提供的个税虚假信息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一旦被列入征信黑名单,个人贷款、买房、甚至做火车、飞机等都将受限。
另外,居民个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后,居民个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税务机关可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除了不要相信什么退税“秘笈”外,税务部门也提醒纳税人,税务机关不会因为退税,通过非官方办税终端或渠道(如电话、短信)向纳税人索要银行账户和密码信息,请纳税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谨防ZP。
个税再迎利好 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
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 《经济参考报》9月1日刊发文章《个税再迎利好 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文章称,记者8月31日获悉,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负担,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具体来看,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根据通知,今年以来,纳税人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自9月份起,信息系统将自动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纳税人还没有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纳税人自9月份纳税申报期起,就可以由任职受雇单位按照提高后的新标准扣除,也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新标准申报扣除。
**、**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有关进一步减轻生育、养育和赡养负担的呼吁较多。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3项专项附加扣除与“一老一小”直接相关,提高相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利于进一步减轻家庭抚养赡养负担,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记者汪子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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