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个人所得税退税可以退哪些?
回答如下:教师个人所得税退税可以退以下几项:
1.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指教师在职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所得。
2.稿酬所得税:指教师在教学、科研、写作等方面所获得的稿费所得。
3.特殊工作补贴所得税:指教师在特殊工作中获得的补贴所得,如乡村教师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等。
4.劳务报酬所得税:指教师在**、培训、咨询等方面获得的劳务报酬所得。
5.个人经营所得税:指教师自行创业、经营所得的所得税,如自己开办培训机构、做家教等。
需要注意的是,教师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办理流程,具体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税务师。
工资所得税退税规定?
关于工资所得税退税规定,新的个税法规定了以下几点:
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 6 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 6 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税前扣除的。
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免个人所得税等。
总的来说,工资所得税退税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退税的情况。您可以查看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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