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租金个人所得税(预收租金个人所得税纳税时间)

预收租金怎么确认收入?

1.企业提供租赁服务,不确认收入,采用预收款方式收取租金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和是否已经对外开具**无关,也就是说,只要收到预收款,即使还没有开具**,也要确认销项税额。

相关会计核算为: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房租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中规定,对于企业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费用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可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

而会计核算方面,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也是需要按照实际将预收账款,分期确认到相应年度的收入中。

租赁期内每年会计核算处理:

借:预收账款——租赁费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赁收入

自有房屋,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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