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租金怎么确认收入?
1.企业提供租赁服务,不确认收入,采用预收款方式收取租金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和是否已经对外开具**无关,也就是说,只要收到预收款,即使还没有开具**,也要确认销项税额。
相关会计核算为: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房租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中规定,对于企业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费用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可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
而会计核算方面,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也是需要按照实际将预收账款,分期确认到相应年度的收入中。
租赁期内每年会计核算处理:
借:预收账款——租赁费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赁收入
自有房屋,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原创文章,作者:hello,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kaicen.cn/202307125275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