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扣税怎么计算方法(分红扣税规则)

前沿拓展:

分红扣税怎么计算方法

你好,股述前弱山迅粒游票所得红利扣税额度跟持有股票的时间长短有直接关系。
  1、分红的时候,来自通通不扣税;
  2、卖出股票时,持有时间(自你买进之日算顺质小看类告差得积里到你卖出之日的前一天,下同)超过一年的免税。去年9月之前的政策是满一年的收5%。现在执行的是去年9月份的新优惠政策:满一年的免税;
  3、卖出股票时,持有时间在1月以内(含1个月)的,补交红利的20%税款,券商直接扣;
  4、卖出股票时,持有时间在1月至1年间(含1年)的,补交红利的10%税款,券商直接扣;
  5、分次买入的股票,一律按照先进先出原则一一对应计算持股时间;
  6、当日有买进卖出的(即所谓做T),收盘后系统计算你当评宽识西械古京尔祖日净额,净额为买入,则记录为今日新买入。净额为卖出,则析省顾场找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算成你卖出了你最早买入的对应数量持股,并考虑是否扣税和税率问题。
扩展资料: 分红都是一次性自动到账,无需进行领取**作,到账的挥迫口阶沿升联**济时间均在“分红决案”里面,有以下日期需要格外留意:
  1、股权登记日:缩医包底担能不能参与分红,就看该日收盘你有没有持有该股的股份,当日成齐李略对没传步充向先助功买入也是算的,当日卖出的就不算了。
  2、除权除息日:股价会进行折算,分红多少就折算多少。
  3、红利发放日:现金红利、送股、转股到账日,该日就可以进行查收了。
笔械手然均也安兰通女  4、送转股上会年立队哪何浓笑盐市日:送股及转股的股票可以正常交易。因为分红本身是上市公司的决议,一旦实施,交易所则负责进行具体的个股行情和个股资料的变更;中登结算、券商、银行托管则负责进行投资者账着念户数据的实时清算院范劳卷垂愿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航费宪京争宜以该等信息取代其**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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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泉/诉讼律师、桂亦威/诉讼律师|注会

【税律笔谈】按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从被投资公司收取股权分红,在实务中较为常见。合伙企业收到股权分红后,不并入企业经营所得,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关键在于该个人所得税由谁代扣代缴?本文则予以简要分享。

【税律笔谈】解答

**:合伙企业是扣缴义务人,被投资公司不是该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合伙企业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税务部门有权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合伙企业予以行政处罚。

以下是具体法律依据:

一、根据《**、国家**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国家**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二、根据《国家**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根据《国家**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公告2018年第61号)第二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第四条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第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

四、根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主席令第九号)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五、根据《国家**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 第十八条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实行源泉扣缴的征收方式,其扣缴义务人应是直接向纳税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单位。”

因此,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投资公司分配给合伙企业的分红,个人合伙人应缴纳的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由直接向个人合伙人支付所得的个人合伙企业负责代扣代缴。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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