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购置税费怎么算2022(房子购置税费怎么算2022年)
前沿拓展:
房子购置税费怎么算2022
一、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算?
(一)买方的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计算:
1、契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
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二)卖方的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计算:
1、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3压划要元
2、交易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05%
3、土地专触笑比什出让金: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解困房: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5、商品房:
变尼件养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 × 3% × 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菜圆哪真东扩其章依占语%(10楼以下)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个人所得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南延翻效汉款布(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远饭深除事密望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附加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 (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五年)
二、二手房网上续签流程是什么?
1、买卖双方达成成交意向,并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
2、买卖双方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并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件等到网签服务窗口申请网上签约;
3、脸河窗口工作人员将信息表有关信息录入网上签约系统,打印合同第一部分内容(1-4条),交买卖双方核对确认。
4、窗口工作人员将《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存量房交易我江州面装言试层指质直结算自信自行划转声明》、《转移登记申请书》和《办理转述降温界移登记服务指南》交给买卖条数企注己海此沙蒸样翻双方;
5、买卖双方根据约定填写买卖合同第二部分相关条款内容,并在一式四份的合同上签字或盖叶培货营较法总甲章后,合同依法生效;
6、买卖双方持《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及其它相关材料到地税部门办理纳税儿坚风引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亮价击较投地收益等价款;并按《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南抗牛如加酒买东杂边》持有关材料到权属登记窗口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7、权属登记部门审核合格后它的画出齐渐浓,发放房屋所有权证。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律师的这免格且已深初杂课量须亲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今年****、国务院部署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对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那么,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中哪些是新出台的政策,哪些是延续实施的政策呢?小编帮你梳理好了,赶紧收藏学习吧。
一、新出台的税费支持政策
(一)2022年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政策依据】
1.《** **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
2.《** **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2年第17号)
3.《** **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2年第19号)
4.《** **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2022年第21号)
(二)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政策依据】
《** **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2号)
一图了解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新政
(三)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政策
【政策依据】
《**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号)
(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依据】
《**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号)
(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
(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依据】
《**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
(七)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政策依据】
《**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2022年第16号)
(八)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依据】
1.《** **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8号)
2.《** 国家**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九)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
【政策依据】
《** **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22年第20号)
(十)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政策依据】
《**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
(十一)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政策依据】
《**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
(十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
【政策依据】
《国家** **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
(十三)阶段性缓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
【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国家**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
(十四)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
【政策依据】
《国家医保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国家**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医保发〔2022〕21号)。
二、延续实施的税费支持政策
(十五)重点群体创业税费扣减政策
【政策依据】
1.《**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号)
2.《**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
(十六)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费扣减政策
【政策依据】
1.《**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号)
2.《**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
(十七)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政策依据】
1.《**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号)
2.《** **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49号)
(十八)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依据】
1.《**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号)
2.《** **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55号)
(十九)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政策
【政策依据】
1.《**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
2.《** **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二十)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费扣减政策
【政策依据】
1.《**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
2.《** **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二十一)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增值税政策
【政策依据】
1.《**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
2.《** ** 科技部 **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
(二十二)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印花税政策
【政策依据】
1.《**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
2.《** **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号)
(二十三)城市公交站场等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政策依据】
1.《**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
2.《** **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1号)
(二十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政策依据】
1.《**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
2.《** **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2号)
(二十五)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政策依据】
1.《**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
2.《** **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60号)
(二十六)支持**防护救治等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政策依据】
1.《**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
2.《**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0号)
(二十七)商品储备免征印花税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政策依据】
1.《** **关于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8号)
2.《** **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7号)
(二十八)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政策依据】
1.《国家** **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
2.《国家** **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
(二十九)生产、生活**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政策依据】
1.《**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号)
2.《** **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39号)
3.《** **关于明确生活**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7号)
(三十)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1.《** **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2022年第6号)
2.《**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3.《** **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
(三十一)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1.《** **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2号)
2.《**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三十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1.《** **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2号)
2.《**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三十三)外籍个人津补贴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1.《** **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3号)
2.《**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三十四)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国家**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5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号)
摘自《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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