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按月算还是全年累计算(个人所得税全年累计扣税计算)
前沿拓展:
个人所得税按月算还是全年累计算
不应该的,年终的奖金是需要除以12,看是否超过应纳税计税额,所以你的情况是不需要支付个税的。是你们财务处理错误了。
12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为持续减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换算税率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以及补税低于400元豁免政策等。此外,会议表示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上述三项政策,预计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
“国家年底再出大招,实施阶段性个税减免政策,直接减税千亿元以上。这是继连续实施大规模减税政策后的又一利好,力度大,针对性强,直接作用明显。”**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表示。
**财经大学**预算研究中心主任王雍君则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上述政策是针对部分群体税收优惠政策的延续,体现了财税制度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制现代化中的重要性。
年终奖单独计税等
优惠政策延续
根据本次会议,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这意味着原本将于今年底到期的年终奖个税单独计税优惠政策将延续。
2018年,我国对个税法进行修改,把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全年一次性奖金属于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同年12月,**、**印发通知,对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避免部分纳税人因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提高适用税率。
对此,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对记者分析,如果综合所得和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能够分别计税,可以降低以工资薪金收入为主要来源的纳税人的累进税率级次,从而降低工薪阶层税收负担。
宜信财富首席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王好给《金融时报》记者算了一笔“精细”账。
假设某纳税人工薪收入的应税额(税前收入减去社保缴费、综合费用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后的部分)为10000元/月,年终奖为100000元。
在分类征收方案中,即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那么他的工薪收入每年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数量为10000*12*10%-2520(速算扣除)=9480元,年终奖已缴纳个人所得税数量为100000*10%-210(速算扣除)=9790元,两项相加等于19270元。
在综合征收方案中,工薪收入和年终奖要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即(10000*12+100000)*20%-16920(速算扣除)=27080元。
所以,对于该纳税人而言,可以看到,分类征收方案下,个人可少缴纳7810元。
“在综合征收方案下,同等收入适用于更高的边际税率。”王好表示,因此分类征收方案的延续对绝大多数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而言能够起到明显的减税效果。
不过,他也提醒,“有一些平时月收入较低的人,可能专项附加扣除都无法足额用到,那么把年终奖并到综合所得里,充分扣除,预计缴税更低。”他表示,对于年终奖或股权激励所得明显高于工薪收入的少数纳税人而言,综合征收方案下,其纳税额会略低于分类征收方案。
为此,国家规定了“二选一”的政策,也就是个人对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自行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分类计税”。
个人可支配收入增加
促进消费增量提质
除了上述政策的延续,本次会议还提出要“继续对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业内专家指出,受上述豁免政策等影响,相当一部人可以豁免补税,政策覆盖面比较大。根据**国际税收研究会课题组发布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的国际比较研究》,2020年全国个税年度汇算中的补税率(申报补税人数占参加汇算申报总人数比重)为12.71%,但由于上述豁免政策等影响,豁免补税率为9.41%,最终实际补税率降至3.3%。
王好认为,此次减税政策是对前期政策的延续,但侧重点也略有不同。“国常会出台的关于个人所得税的一系列政策可以视为‘十三五’以来减税降费政策的延续。”他表示,尤其是**以来,**已数次推出减税降费、税收减免、延迟缴税等利好政策,主要惠及企业部门。相比而言,此次税政策调整体现出两个主要不同。一方面,个人所得税的税基是个人收入,覆盖范围更广,原优惠方案的延续能够有效促进“保收入”、“保微观主体”和“保民生”工作顺利地推进。另一方面,由于个人所得税属于直接税,减税将直接惠及工薪阶层和个体工商户,对促进国内消费增量提质具有积极的意义,从而更好地支持经济“稳增长”。
对此,王雍君也表示,**影响下消费不振,加上部分群体在**冲击下面临一定困难,延续上述政策有利于**消费,激发经济活力、改善民生。
除了上述两项覆盖面较广的政策外,本次会议还决定,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这项政策适用的范围仅为少部分人群,例如企业高管、高端人才等,影响范围相对较小。”王雍君表示。而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田志伟则认为,若取消这项政策,将会使劳动所得税负进一步上升,并将使得我国在国际人才竞争中所处位置更加不利,不利于吸引高科技人才回国就业,不利于我国科技地位的提升。
本文源自金融时报客户端
拓展知识:
个人所得税按月算还是全年累计算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开始了!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15日之间办理汇算,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16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直接办理。
图片:视觉**
为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税务部门在2021年度汇算中推出预约办税服务。有年度汇算初期,即3月1日至3月15日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于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
具体**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区域点击“去预约”进入预约功能页面,也可以通过“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预约”进入预约功能界面。
第二步,进入预约功能界面后,纳税人需仔细阅读提示内容,点击“开始预约”进入“选择预约日期”界面,选中标记为“可选”的日期后,点击底部“提交预约申请”按钮提交。
第三步,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您已成功预约”页面,纳税人即可在预约日期当天办理2021年度汇算申报。此外,还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年度汇算专题栏查看预约情况。
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哪种计税方式更划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针对不少纳税人共同关心的问题,北京市税务部门进行了解答。
问: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并入综合所得一起计税,也可以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单独计税,我选择哪种计税方式更划算呢?
答:按照《**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照文件规定的方法单独计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您更为有利的计税方式。
比如,老李全年工资20万元,年底奖金2.4万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4.4万元。在年度汇算时,他该怎么缴税呢?
有两种选择,一是将2.4万元奖金和20万元工资合并计税,扣除6万元(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和4.4万元后,得到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应纳税120000×10%-2520=9480元;二是将2.4万元奖金单独计税,年底奖金应纳税720元,20万元工资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4万元后,应纳税96000×10%-2520=7080元,合计应纳税7800元。两种方式下,税额相差1680元,老李选择单独计税更划算。
又如,小张全年工资12万元,年底奖金6万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4万元。在年度汇算时,小张若选择全年奖单独计税,年底奖金应纳税60000×10%-210=5790元,12万元工资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万元后,应纳税20000×3%=600元,合计应纳税6390元;若小张将年底奖金与日常工资合并计税,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万元后,应纳税80000×10%-2520=5480元。因此,小张将年底奖金并入综合所得纳税,缴税更少。
具体**作时,您可以登录手机个税APP,分别选择按合并计税或单独计税方法,个税APP会自动算出结果,比较一下,哪种划算选择哪种就可以了。
问:我用贷款买了一套房,由于工作需要将该房屋贷款还清后置换了另一套房,第二套房贷银行依旧给我的是首套房贷款利率,第一套房时我没享受过贷款利息政策,那么第二套房贷利息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吗?
答:可以。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如果纳税人没有申报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问:男女双方1-6月婚前合租分别享受住房租金扣除,7月双方结婚后仍然租房,因婚后住房租金只能由一方扣除,请问另一方婚前已享受的住房租金能否继续扣除?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月按一定标准在税前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1-6月双方属于未婚状态,可以分别享受住房租金扣除政策。
问: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但是本月还未开始还贷,首次还贷时间如何填写?
答:根据《国家**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首次还款日期,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首次还款日期。
问: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不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反之亦然。
■说明:本文由家住东西城编辑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
■部分信息整理自:北京晚报
个人所得税按月算还是全年累计算
按年度累计计算个税,每个月计算个税,预交。
在次年三月做个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个人所得税按月算还是全年累计算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开始了!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15日之间办理汇算,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16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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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税务部门在2021年度汇算中推出预约办税服务。有年度汇算初期,即3月1日至3月15日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于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
具体**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区域点击“去预约”进入预约功能页面,也可以通过“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预约”进入预约功能界面。
第二步,进入预约功能界面后,纳税人需仔细阅读提示内容,点击“开始预约”进入“选择预约日期”界面,选中标记为“可选”的日期后,点击底部“提交预约申请”按钮提交。
第三步,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您已成功预约”页面,纳税人即可在预约日期当天办理2021年度汇算申报。此外,还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年度汇算专题栏查看预约情况。
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哪种计税方式更划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针对不少纳税人共同关心的问题,北京市税务部门进行了解答。
问: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并入综合所得一起计税,也可以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单独计税,我选择哪种计税方式更划算呢?
答:按照《**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照文件规定的方法单独计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您更为有利的计税方式。
比如,老李全年工资20万元,年底奖金2.4万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4.4万元。在年度汇算时,他该怎么缴税呢?
有两种选择,一是将2.4万元奖金和20万元工资合并计税,扣除6万元(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和4.4万元后,得到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应纳税120000×10%-2520=9480元;二是将2.4万元奖金单独计税,年底奖金应纳税720元,20万元工资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4万元后,应纳税96000×10%-2520=7080元,合计应纳税7800元。两种方式下,税额相差1680元,老李选择单独计税更划算。
又如,小张全年工资12万元,年底奖金6万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4万元。在年度汇算时,小张若选择全年奖单独计税,年底奖金应纳税60000×10%-210=5790元,12万元工资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万元后,应纳税20000×3%=600元,合计应纳税6390元;若小张将年底奖金与日常工资合并计税,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万元后,应纳税80000×10%-2520=5480元。因此,小张将年底奖金并入综合所得纳税,缴税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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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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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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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老李全年工资20万元,年底奖金2.4万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4.4万元。在年度汇算时,他该怎么缴税呢?
有两种选择,一是将2.4万元奖金和20万元工资合并计税,扣除6万元(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和4.4万元后,得到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应纳税120000×10%-2520=9480元;二是将2.4万元奖金单独计税,年底奖金应纳税720元,20万元工资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4万元后,应纳税96000×10%-2520=7080元,合计应纳税7800元。两种方式下,税额相差1680元,老李选择单独计税更划算。
又如,小张全年工资12万元,年底奖金6万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4万元。在年度汇算时,小张若选择全年奖单独计税,年底奖金应纳税60000×10%-210=5790元,12万元工资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万元后,应纳税20000×3%=600元,合计应纳税6390元;若小张将年底奖金与日常工资合并计税,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万元后,应纳税80000×10%-2520=5480元。因此,小张将年底奖金并入综合所得纳税,缴税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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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如果纳税人没有申报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问:男女双方1-6月婚前合租分别享受住房租金扣除,7月双方结婚后仍然租房,因婚后住房租金只能由一方扣除,请问另一方婚前已享受的住房租金能否继续扣除?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月按一定标准在税前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1-6月双方属于未婚状态,可以分别享受住房租金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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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家**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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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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