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个税的计算方法(工资个税计算方法2020)

前沿拓展:

工资个税的计算方法

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费用5000元。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费用5000元。纳税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通常情况下,缴纳工资税是一种最常见的纳税的方式。只要符合最低纳税的标准,就需要纳税。那么,大家知道工资个税怎么算吗,它的计算的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下面,律图小编将会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工资税,即个人所得税。因为个人所得税里有一项是工资、薪金,故名。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式,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有扣缴义务人,但扣缴义务人没有依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


2018年11月报2018年10月的个税,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2018年10月申报2018年9月的个税,还是适用3500元旧的费用标准和旧的税率表。

《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决定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依照本决定第十七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计算缴纳税款。

《全国人大修改**发布会》摘要:10月1日以后,发放工资的时候,各企业单位财务人员在扣缴个税时一定要记住,别忘了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这样可以让我们的员工们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实务理解:

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算纳税,不实行专项附加扣除。

2019年1月1日起,将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项所得与工资薪金合并起来计算纳税,并实行专项附加扣除。

关于2018年10月-12月工资的计算,是指税款所属期是10月-12月,注意不是纳税申报时间点,说的再通俗一点:就是2018年11月报2018年10月的个税,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2018年10月申报2018年9月的个税,还是适用3500元旧的费用标准和就的税率表。

工资个税的计算方法(工资个税计算方法2020)

工资个税的计算方法(工资个税计算方法2020)

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收入金额 -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费用减除额

2.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例】张三在2018年10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

(1)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起征点(5000元)

=12000-1100-5000=5900元

找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900*10%-210=380元

(2)如按照适用3500元旧的费用标准和旧的税率表

张三在2018年10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起征点(3500元)

=12000-1100-3500=7400元

找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7400*20%-555=925元

新个税和新社保同一天实行,钱袋子里的钱到底变多还是变少?

看到这里,相信很多人已经晕了,个税让到手的工资变多了,但是新社保又让到手工资又变少了…那么综合算下来,到底是变多还是变少?

9月1日,一张有关个税调整后的“收入表”开始在微博、朋友圈疯传,称“起征点”上调后社保缴费也会变相多扣,许多人将来拿到手的工资还不如调整前多。

工资个税的计算方法(工资个税计算方法2020)

很多人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个税免征额降了之后,为什么到手的工资还变少了?质疑社保为什么不按照固定的基数,这属于变相多扣钱吗?

随后,社保专家出面辟谣:网上流传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社保一直按照工资总额这个缴费基数扣除,不存在也不会变相多扣。

所以,社保划归税务部门之后,从长远来看,对个人来说是有利的。网传的关于个税与社保,左手出右手进,降低了自己拿到手的工资的说法自然也是错的!

拓展知识:

工资个税的计算方法

工资个人所得税这样计算:工资个人所得税等于,需要交税所得额乘上,适用的税率。需要纳税所得额等于,月度收入减去,起征点五千元,再减去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包含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工资个税的计算方法

工资个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工资个税的计算方法

工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来计算的,而应税额则是每年的工资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下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

工资个税的计算方法

2022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器,采用2022年最新个税起征点5000元,个税税率表,提供工资、税后工资、年终奖、劳务报酬等个税累计预扣预缴计算方法,2

原创文章,作者:九贤互联网实用分享网编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kaicen.cn/202211245000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