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算)
前沿拓展:
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算
未抵扣的**已入账,税额做在应交税-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这个明细科目中,下月抵扣后再转到进项税。
将帐本上的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下月认证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额
扩展资料
1、已认证未申报
2、未认证未申报
对于这两种情况,国税局专门出了国家**公告2011年第78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
(二)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
(三)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
(四)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
增值税抵扣计算公式
1、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2、举一个具体的例子说明吧:
销售A商品100件,不含增值税单价80元,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就为100*80=8000元。
设增值税税率为17%,那么A商品的销项税额为:8000*17%=1360元。
购进A商品时,每件支付60元(含税),总金额为100*60=6000元(含税),应化成不含税为:6000/(1+17%)=5128.21元,税额为:5128.21*17%=871.79元。
以上100件A商品的新增价值为8000-5128.21(不能减6000,因为6000是含税,要化成不含税)=2871.79元,税率是17%,所以应纳增值税税额为:2871.79*17%=488.20元.但在税法当中是不采用这种算法的,在此是为了让你对增值部分有个更直观的理解,才这样举例的,税法上正确的算法如下:
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1360-871.79
=488.21元
备注:两种方法算出的结果相差0.01元(488.21-488.20)是购进时6000元为含税金额化为不含税时之差,为正常情况,实践中按防伪税票上的税额计算即可) 。
增值税如何抵扣
我国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讲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现。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从销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所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取得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10%抵扣进项税额。
3、购进**粮食购销企业的免税粮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金额按10%抵扣进项税额
4、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按运费结算单据(普通**)所列运费和基金金额按7%抵扣进项税额。
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有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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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识:
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算
一,进项
不含税价:10000÷1.17=8547.01元
进项税:8547.01×0.17=1452.99元
可抵扣的税额为1452.99元
二,销项
不含税价:11770÷1.17=10059.83元
销项税:10059.829×0.17=1710.17元
三,利润
10059.83-8547.01=1512.82元
追问
非常感谢您的详细回答!不过还有一个问题需要问您一下。
按照上面说的来看,抵扣的税额是1452.99元,销项税是1710.17元,利润是1512.82元,是否是纳税过后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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