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福利个税计算(辞退福利怎么计算)
前沿拓展:
辞退福利个税计算
(1)补偿金,一般是根据根据**、国家**《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的精神,各地分别出台过政策,具体执行的(有的地区,比3倍免税标准更优惠)。所以,建议你应该在初步了解后拨打你当地的12366进行咨询。
(2)赔偿金,是否指解雇赔偿金,如果是,也是根据上文及地方性法规来执行的啦!
(3)另外,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是免税。
希望有所帮助!
今天,快学会计小编在后台整理了各位会计宝宝的问题,现解答汇总如下:
一、公司辞退职工的工资补偿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
答:有些地方是免缴个人所得税的,如果需要缴那就按正常工资那样计算税额。
二、单位每月工资表上大部分员工未申报个税,是否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未进行全员全额个税申报的工资薪金属于不合理的工资薪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国务院令第512号)第34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三、有电子**税率是“*”税额是“0”,对吗?
电信**电子**符合国税总局相关业务及技术规范,可以通过国家税务局全国增值税**查验平台进行查验,是正规的国税增值税普通**。税率为“*”是由于国家税务局特许**电子**不做价税分离,不是免税业务,不影响收票方正常使用。
四、固定资产提前报废,需要向税局备案吗?
需要,找税务局专管员说明你们需要报废固定资产的情况,然后会给资料公司填。
五、企业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企业承担,请问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公告2011年第28号)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六、增值税专用**需方未认证,退回来,重新开,是不是直接作废就可以重新开了的,不用红字,普通**的呢,退回来是不是也直接作废就好的?
如果是当月的**可以直接作废,如果**已经跨月必须冲红。
七、进行虚假申报或不进行申报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根据《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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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识:
辞退福利个税计算
1、按国家规定:离职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才需要征税。例如:北京市201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62677元,3倍就是:188031元,经济补偿金超过这个数额的部分,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2、法律依据如下:
A、《**、国家**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B 、《国家**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1、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辞退福利个税计算
不需要国家**《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57号)规定: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辞退福利个税计算
**、国家**《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57号)规定: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2004年职工平均工资是28348,也就是说一次性补偿收入在28348×3=85044内可以不交个人税。 如果超过了85044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税。以下给你举一个实例,以供你参考:例:某员工在公司工作15年。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120000, 应缴纳的个人税为:{[(120000-85044)÷12-1200] ×10%-125}×12=55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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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福利个税计算
企业辞退员工给予的离职补偿金属于辞退福利,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核算。账务处理可参考:
1、 计提辞退福利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2、支付辞退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如果存在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的处理)
注:赔偿金应缴纳个税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为标准,赔偿金低于该数额的,劳动者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高于该数额的,劳动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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