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怎么算)
前沿拓展:
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进项税本身是可以抵扣的,但是在外贸出口行业,进项税不存在抵扣,只有退税,比如说购进金额100,进项税17,退税率15%,那么退税额100*15%=15,出口退税不得免征及抵扣税额17-15=2,
这2元做进项税转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 2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
出口退税退的什么税
按现行政策规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是指对在中华****境内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过程中的增值税和进口货物金额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中华****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中列举的消费税征收的一种税。
北京中算:出口退税相关知识详解
退税实际上是退给生产企业的,如果是外贸公司**出口或者生产企业自营出口,退税当然退给生产企业;如果是外贸公司自营出口,退的是购进时的进项税。骗取出口退税是假出口。
出口退税核销是什么意思
核销退税是指企业出口货物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准时收汇,并以出口收汇核销单为主线索向注册地外汇局提供必需的单证和按照必需的程序进行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计算方式有哪些?
1、外综服代办退税。从字面上可以看出,这是一种代办退税的方式。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是最后出现的出口退税形式,但由于像早期先征后退的方式,更能说明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税方式;
2、外贸企业退税。除特殊情形外,一般外贸企业退税就是按照取得的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进行计算退税。这一方式倒是最真实的反映了出口退税的本意:退还以前环节已经缴纳的增值税(根据商品退税率,部分商品会产生退税率差,差额部分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3、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生产企业出口退税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如前所说,早期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就是按照先征税、后退税方式办理,即征税部门只管内外销全额征税,不考虑退税的事。**的退税部门只管理退税。相互之间的牵制,是由退税部门需要将进料加工部分模拟出一个进项税额,让企业在缴税时现行给予抵扣。退税时再给予核减。
注意:文中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北京中算老师为准!
拓展知识:
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1.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
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2.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
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增值税应退税额=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3.退税率低于适用税率的,相应计算出的差额部分的税款计入出口货物劳务成本。
出口退税的范围:
我国出口的产品,凡属于已征或应征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
出口产品,一般应具备以下的3个条件:
1.必须是属于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范围的产品。
2.必须报关离境。所谓出口,即是输出关口。这是区分产品是否属于应退税出口产品的主要标准之一,以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销售**为准。
3.必须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
一般的说,出口产品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3个条件的情况下才予以退税。但是国家对退税的产品也做了特殊规定,特准某些产品视同出口产品予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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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外贸公司退税计算方法:
外贸公司退税对出口货物所含进项税额予以退还,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及计算方法
1、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作价加工收回货物退税依据的确定。按规定,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要附送增值税专用**,在这两种方式下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可以直接从附送的增值税专用**中认定,不需经过另外的计算,即以增值税专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为退税计算依据。
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或=出口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
2、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退税依据的确定。
(1)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的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鱼网鱼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等12类货物,其计税依据按下列公式计算:
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普通**所列销售金额(含增值税)÷(1+征收率)应退税额=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退税率,上述公式中普通**所列销售金额只能是实际成交的货物进价,不包括运费和手续费,如普通**注明有这部分费用,必须予以剔除。征收率按3%计算。
(2)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其提供的**为主管征税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则其计税依据为增值税专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上注明的金额×退税率除农产品为5%外,上述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均为3%。
3、委托加工货物计税依据的确定。
外贸企业委托加工的出口货物,其计算退税依据按下列公式计算:出口货物退税计税依据=原、辅材料金额+工缴费;
公式中的“原、辅材料金额“是指外贸企业购入原、辅材料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上所列的进项金额,”工缴费“是受托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所列进项金额,用收款收据、普通**的一律无效。
应退税额=原、辅材料金额×适用的退税率+工缴费×复出口货物适用的退税率;
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
属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应依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为依据;属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应依货物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为依据;属复合计税办法的,按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退消费税税款。
1、实行从价定率的征收办法:
应退税额=购进出口货物的进货金额×比例税率2、实行从量定额的征收办法:应退税额=出口数量×定额税率。
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税的征收方法:应退税额=购进出口货物的进货金额×比例税率+出口数量×定额税率;外贸企业采用委托加工方式收回应税消费品出口,其应退消费税也按上述公式计算。
三、外贸出口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的退税规定(一)进口料件采取作价加工方式。
在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外贸企业将减税或免税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生产出口货物时,应按销售给生产加工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上的金额,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外贸企业用),报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同意,主管征税机关对销售料件应交的增值税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机关在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在当期应退税额中扣回。对进口料件在进口环节实征的增值税,凭海关完税凭证,计算调整减少进口料件的应扣退税额。
应退增值税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抵扣税额。
销售进口料件的应抵扣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海关已对进口料件实征的增值税额。
出口企业不得将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进口料件取得的海关征收增值税完税凭证交主管征税机关作为抵扣凭证,并计算当期进项税额,而应交主管退税机关作为计算应退税的依据。对从事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的外贸企业未按规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的进料加工业务主管征税机关对其保税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的应按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征销售料件的增值税。
(二)进口料件采取委托加工方式。
外贸企业采取委托加工方式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并收回出口货物,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上注明的加工费金额,依复出口货物适用的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应退增值税计算: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注明的加工费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
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一般来说,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等于 计税依据乘以退税率,当期(次)应退税额等于当期(次)各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总和。 但对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由于进口料件给予了免税,因此应计算抵减部分退税额。
出口退税计算的关键是,正确确定出口货物的计税依据和退税率。对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由于加工后的货物是分次出口的,核销期很长,很难具体确定哪一次出口货物该抵减多少退税额。因此,一般由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在开 具”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后,从企业应退税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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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其具体如下;
核销:当报关单返回公司内,先在电子口岸交单过3-5天才可以到外管局核销的.
3-5天后带以下资料
1.报关后的核销单
2.银行收汇水单
3.报关单的收汇核销联
4.企业逐笔核销报告表(2份)盖公章
退税: 当核销完成后,要先在出口退税网上向国税局申报退(免)税,申报2天后带以下资料
1.核销后的核销单
2.报关单的退税联
3.装箱单
4.出口**
5.提单
6.装货单(船运输才有)
7.申报后系统自动产生的申报明细表(一般1-3份就够了)8.
8.加三份汇总表(1分)
带上以上资料就可以了,不过只能先交了国税审核才可以退税的.
申报后系统自动产生的9份申报明细表,加三份汇总表
以下为参考资料看下就明白了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概念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增值税、消费税)。
这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所接受的一种税收措施,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进行公平竞争。
根据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并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制定并实施了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以及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口退税的基本制度
我国的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根据我国国情建立起来的、相对**于其他因内税收管理的一种专项税收制度。1994年我国对工商税制进行了全面改革。根据改革的指导思想,国家**先后制定并颁布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等规定,对退税范围、计算办法、常规管理、清算检查等作了具体规定。近年来。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多次改革和完善。目前,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享有出口退税权的企业,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主要是外贸公司和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另外还有出口量较小的一些特殊企业,如外轮供应公司、免税品公司等等。目前这类企业约为10万户。今后随着出口经营权的放开,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户数将逐渐增加。
享受退税的出口货物,除免税货物、禁止出口货物和明文规定不予退税货物外、其他货物都可享受退税政策。退税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从2004年起,增值税的退税率共有5档,分别是17%、13%、11%、8%、5%,平均退税率为12%左右。消费税的退税率按法定的征税率执行。
出口退税主要实行两种办法:一是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和退税的办法,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在前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增值税予以退税;二是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出口货物本道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所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等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减其内销货物的应缴税款,对未抵减完的部分再予以退税。
出口退税的税款实行计划管理。**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出口退税计划,同国家**分配下达给各省(区、市)执行。不允许超计划退税,当年的计划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全部实行计算机电子化管理。通过计算机申报、审核、审批,从2003年起启用了“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对企业申报退税的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实现了与签发单证的**机关信息对审的办法,确保了申报单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分类
根据现行税制规定,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是流转税(又称间接税)范围内的增值税、消费税两个税种。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款是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和应缴纳的消费税。
关键词:流转税
是泛指所谓以商品为特征对象的税种。就我国现行的税制而言,流转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及一些地方性工商税种。
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的条件
1. 必须经营出口产品业务,这是企业申办出口退税登记最基本的条件。
2. 必须持有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得以从事合法经营,其经营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证明。
3. 必须是实行**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并在银行开设**帐户,可以对外办理购销业务和货款结算。
凡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单位,一般不予以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必须了解出口退税的4个时限
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要特别注意申报程序,注意时间观念,以免造成损失。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注意四个时限规定:
一是“30天”。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二是“90天”。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三是“180天”。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四是“3个月”。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出口退税的一般程序及附送资料
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1.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 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 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 出口销售**。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 进货**。提供进货**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 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 产品征税证明。
8. 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 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出口退税?
一、出口退税的范围
我国出口的产品,凡属于已征或应征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
出口产品,一般应具备以下的3个条件:
1.必须是属于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范围的产品。
2.必须报关离境。所谓出口,即是输出关口。这是区分产品是否属于应退税出口产品的主要标准之一,以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销售**为准。
3.必须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
一般的说,出口产品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3个条件的情况下才予以退税。但是国家对退税的产品也做了特殊规定,特准某些产品视同出口产品予以退税。
特准退税的产品主要有:
1.外轮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货轮和海员的产品;
2.对外修理、修配业务中所使用的零配件和原材料。
3.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购买国内企业生产的,专门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在运出境外后,凭承包单位出具的购货**、报关单办理退税;
4.国际招标、国内中标的机电产品。
国家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少数出口产品即使具备上述3个条件,也不予以退税;
国家明确不予退税的出口产品有:
1.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产品;
3.国家禁止出口的产品;
4.出口企业收购出口外商投资的产品;
5.来料加工、来料装配的出口产品;
6.军需工厂销售给军队系统的出口产品;
7.军工系统出口的企业范围;
8.对钻石加工企业用国产或进口原钻石加工的钻石直接出口或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
9.齐鲁、扬子、大庆三大乙烯工程生产的产品;
10.未含税的产品;
11.个人在国内购买、自带出境的商品暂不退税。
二、哪些企业可以出口退税?
1.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并承担国家出口创汇任务的企业,经过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享有**对外出口经营权的**和地方外贸企业、工贸公司和部分工业生产企业。
2.委托出口的企业主要指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承担出口盈亏的企业。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
“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一、计税依据。
“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
“离岸价”(英文编写为FOB价)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货,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FOB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价的换算方法如下:
FOB价=CFR价-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格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应扣除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CFR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
二、计算方法
1、一般贸易
(1)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币牌价×退税税率
(2)以上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
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
举例说明:
例1、某鞋厂2000年3月出口鞋30000打,其中:(1)28000打以FOB价成交,每打200美元,**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2)2000打以CIF价格成交,每打240美元,并每打支付运费20元、保险费10元、佣金2元,**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当期实现内销鞋19400打,销售收入34920000元,销项税额为5936400元,当月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800000元,鞋的退税率为13%。用“先征后退”方法计算应交税额和应退税额。
计算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离岸价格×外汇**币牌价+(到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外汇**币牌=28000×200×8.2836+2000×(240-20-10-2)×8.2836=49834137.60(元)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5936400+49834137.60×17%-10800000=3608203.39(元)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币牌价×退税税率-49834137.60×13%=6478437.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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