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个人所得税按5000元以上算怎么算)
前沿拓展:
5000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农民工打短工的,今天这明天那的,你拿到钱,你自己没有必要去你们当地的说局去申报个税吧,再说被打工的单位也会临时工申报你的个人所得,代扣代缴纳你的个人所得税的。
你没有说出多少收入呀等等,我举例说明:
第一、现在工资薪金申报个人所得税是执行:累计预扣法,是按照1月份至当前月份累计收入,减去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5000×月数)、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对应税率计算累计应预扣税额,减去以前月份累计已预缴税额。
第二、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三、举例子:
假设某员工1月份工资薪金收入为16000元,2月份工资薪金收入为21000元,如该员工有住房贷款利息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每月定额扣除3000元,该员工每月三险一金为1000元,则1月份和2月份工资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如下:
1、1月份工资应预扣预缴税为: (16000-5000-1000-3000)×3%=210元
2、1-2月份累计工资应预缴税为: (16000+21000-5000×2-1000×2-3000×2)×3%=570元
3、扣除1月份工资已预扣预缴税款,2月份工资应预扣预缴的税款为:570-210=360元。
第四、从**可以看出:两个月合并申报工资,并不会造成多缴或者少缴。
第五、税率表:
第六、相关政策
国家**
发布《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对于工薪阶层最关注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税问题,未来仍将实施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新修改的《中华****个人所得税法》将从明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昨天,国家**就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进行了公告。其中明确,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基本平移现行规定的做法预扣预缴。
国家**
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个人所得税法”),现就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后扣缴义务人对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对非居民个人上述四项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公告如下:
一、居民个人预扣预缴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按以下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见附件1)。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一)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2)执行。
(二)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见附件2《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二、非居民个人扣缴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按月换算后的非居民个人月度税率表(见附件2《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一、劳务报酬顾名思义是跟单位没有雇佣关系取得的收入,所以个税计算跟工资薪金计算是不一样的。
二、哪些属于劳务呢:
从事装潢、安装、设计、制图、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展览、广告、表演、演出、录像、影视、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就是劳务报酬。
三、劳务报酬个税税率(适用超额累进税率)
居民适用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0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00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是预扣预缴形式。预扣预缴环节,不能享受扣除五金的专项扣除及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租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四、计算
1、在预扣预缴环节,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照800元计算;收入大于4000元,减除费用按照收入的20%计算。
2、个人所得税率分三档,分别为20%、30%、40%
3、具体依据:
(1)每次收入小于或者等于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大于400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速算扣除率
4,具体计算如下:
比如小张在撰稿取得收入3000元,那么小张需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呢,因为这个属于劳务报酬收入,所以小张交个税:(3000-800)*20%=440元。
比如小张演出收入为30000元。那么小张应交的个税为30000*(1-20%)*30%-2000=5,200元
比如小张演出收入为60000元。那么小张应交个税为60000*(1-20%)*40%-7000=12,200元
五:劳务报酬也属于综合所得,所以在第二年3月1日-6月30日要并入综合所得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按年计算。多退少补。做汇算清缴适用如下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综合所得适用)
级别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
3
0.0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0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0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0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0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0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00
如果说你没有工资薪金,都是劳务报酬那么做汇算清缴是很合算的,有可能有税退返。平时不能减免5000元和附加扣除都可以用上。所以你看到我这个文章时,平时喜欢直播,撰稿,咨询,表演,录像,制图,技术服务等有关的劳务报酬收入,平时平台已经扣完税才发的工资给你,所以记得第二年做汇算清缴哟。
说不定会有小惊喜,哈哈!可能你又会多一笔收入,学会了吗。
欢迎留言,一起交流,一起进步![**赞]
拓展知识:
5000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当劳动者年收入不超过3.6万元的元的,其个人所得税率为3%,若年工资收入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的,则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由此可见,月收入越高的,其个人所得税税率越高。当然征收个人所得税也是有一个起征点的,即每个月5000元。
一、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1、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是3%。
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是10%,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是20%;
4、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是25%,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是30%。
二、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方式:
1、申请人自行申请退税,申请人可通过税务局网站、个人所得税手机APP、邮寄申办、或者直接前往办税服务大厅等方式进行办理年度汇算,并结清应退税款;
2、委托公司代缴个税人员协助办理退税;
3、委托涉税专业服务单位或者个人代为退税。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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