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年度计算公式)
前沿拓展:
个人所得税年度计算
因为公司是劳动者的扣缴义务人,所以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收入汇算清缴要给公司,然后由公司缴纳给税务机关。
根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公民身份号码的,以**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规定。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以上内容参考 国家**——中华****个人所得税法
◆什么是全年一次性奖金
◆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个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适用哪些纳税人
◆如何选择计税方式
◆什么是全年一次性奖金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个税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即纳税人具有选择权,可以在上述两种方法中自行选择。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单独计算只允许采用一次。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应当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例】**居民袁某2021年1月应发工资10000元,每月公司按规定标准为其代扣代缴“三险一金”2000元,每月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无其他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当月还取得2020年全年一次性奖金144000元。请依照现行税法计算袁某2021年1月的纳税情况。
方案一:如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
1.1月份工资应纳税额
1月份工资按照累计预扣法应预扣预缴税额=(10000-2000-1000-5000)×3%=60元。
2.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
每月奖金=144000÷12=12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144000×10%-210=14190元。
方案二:如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工资、奖金合计按照累计预扣法应预扣预缴税额=(144000+10000-2000-1000-5000)×20%-16920=12280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适用哪些纳税人
注意,只能是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不能享受。
◆如何选择计税方式
文件表述一般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既然是优惠政策,是不是选择“单独计税”对纳税人更有利?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到手的钱更少吗?
咱们先按照两种方式的计算公式,从原理上进行一个整体的分析。
如果A>D,则选择“单独计税”;如果A<D,则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上述计算方式最为准确,但是多数企业是第二年发放上一年的奖金,这就需要能够预测获取奖金当年的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如果无法预测,则无法准确进行比较。
如全年综合所得(含一次性奖金收入)计算不需要缴纳个税的,肯定需要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的计税方案。
如,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综合所得(含一次性奖金收入)-60000-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0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0,全年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选择“单独计税”方式,最低税率也是3%,所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的计税方案。
因为选择“单独计税”方式,最低税率也是3%,目前,除了上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0的情况,综合所得税率最低为3%,所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综合所得(含一次性奖金收入)-60000-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36000,两种方式适用税率均为3%,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的计税方案。
对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的计税方案,可能根本无需缴税或者缴纳很少税款。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单独计税方式,反而会产生应纳税款或者增加税负。
即不是选择“单独计税”对纳税人更有利,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含一次性奖金)>0,适用税率为E,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F。
如果E>F,选择“单独计税”。
◆政策依据
1.《国家**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2.《**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3.《** **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2号)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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