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奖金怎么扣税(个人奖金如何扣税)
前沿拓展:
个人奖金怎么扣税
发放年终奖应该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计算时,可以将年终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发放当月不足扣除额的可以先补足扣除额后再进行计算。计算方法只能用一次,是自然年度。 例如:年终奖发了12500元,当月工资1100元,那么先补足扣除额500元,然后按12000元除以12个月为1000元,适用10%,应缴税款为12000*10%-25=1175元。 适用税率按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补足扣除额为对照税率的应税所得额确定: 对照税率的应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500元的, 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来源:法制日报
年终奖可按月分摊计税
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取得“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依条件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附加扣除。
对于2019年发放的年终奖,重庆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吴梅表示,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单独计税方式,反而会产生应纳税款或者增加税负。同时,如单独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可能在税率换档时出现税负突然增加的“临界点”现象。因此,《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专门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可以自行选择计税方式,请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扣缴单位应在发放奖金时注意把握,以便于纳税人享受减税红利。也就是说,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奖金全额除以12个月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以避免部分纳税人因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提高适用税率。
对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根本无需缴税或者缴纳很少税款。(记者 战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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