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汽车指标(北京小客车指标更新官网)
前沿拓展:
北京小汽车指标
北京小客车指标指的是**交管部门对北京城市的小客车车牌指标的调控政策,即车主需要符合北京城市摇号条件后,摇到号的情况下,就可以购置小客车了并办理上牌手续了。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启动,该政策的目的是缓解交通出行压力和减少碳排放。
北京小客车摇号指标如下:
1、每个家庭的人数要达标,两个人以上算一个家庭;
2、其他家庭申请人仅限于户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姻亲,并应遵守关于“在本市定居的个人”的规定;
3、所有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登记乘用车;离婚时以原配偶名义在本市登记的个人。
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下半年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审核结果将于11月9日公布。结合历次小客车指标复核期市民可能遇到的问题,小客车指标办梳理了8个常见问题,并进行答疑解惑,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
1. 什么是复核?
个人、家庭申请人、多车转移申请人及夫妻变更/离婚析产转移车辆的申请人,在当期申请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如对未通过结果有异议,可于复核申请期限内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相应审核单位将对审核不通过的信息进行再次核对。
2. 什么时间可以申请复核?
8月1日至10月8日期间内提交的指标申请,且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应于当年的11月9日至11月23日期间(15日内)办理复核申请。
1月1日至3月8日期间内提交的指标申请(含上年度到期后自动送审申请),且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应于当年的4月9日至4月23日复核期间(15日内)办理复核申请。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核申请,将视为放弃复核,如申请人需继续申请指标,应当于下一个申报期重新申请。
3. 如何申请复核?
市民可登录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根据填报的申请类型,在配置指标、多车转移、夫妻变更/离婚析产转移等功能区查看审核结果。若当期申请资格审核未通过,可点击进入申请表,页面下方将显示具体原因和复核提示,市民可在仔细阅读后,按提示**作。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复核工作是对审核不通过的信息进行再次核对,若审核未通过结果是由于申请人信息填报错误等原因导致的,不应申请复核,而应于下个申报期重新申请。因此,申请复核前,请市民先根据未通过原因核实所填报信息和相关证件在审核期内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4. 复核期间,能修改申请信息吗?
不能。修改申请信息、增减家庭成员等**作,只能在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两个申报期内完成并提交。
除上述两个申报期以外(如审核期间、复核期间、后续的亲属关系核查期间等),均不能修改申请信息。如需修改,请于下一个申报期内重新申请。
5. 什么时间可以查看复核结果?
11月9日至23日提交的复核申请,可于当年的12月25日登录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查看复核结果。
4月9日至23日提交的复核申请,可于当年的5月25日登录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查看复核结果。
6. 复核期内能多次提交复核申请吗?
不能。申请人只能在复核期内提交一次申请,并且已提交相关复核理由的,无法修改或再次提交。
7. 审核不通过原因为“待转出车辆未登记在转出人名下”怎么办?
请您先仔细核对待转出车辆的车牌号、车架号、车牌颜色等相关信息是否准确填报。如信息填报有误,应于下个申报期重新填报。如信息填报无误,可根据提示申请复核。
8. 网站登录慢、系统异常,如何解决?
若遇到网站刷新速度较慢等情况,可能因同时**作人数较多,建议您错峰登录。
了解更多“复核”相关内容,您可查看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办事专栏”中的《复核流程说明》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bszn/202148/1617863272613_1.html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宏阳
编辑 王海萍
流程编辑 严圣淼
拓展知识:
北京小汽车指标
北京小汽车指标是在北京地区购买汽车的指标,需要通过摇号等方式取得购车资格指标,凭借指标购车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第三条小客车配置指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原则无偿分配。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标调控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家庭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应当依照本暂行规定向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办理申请登记。
单位和个人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通过轮候方式取得,家庭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通过积分排序方式取得,新能源以外的普通小客车配置指标通过摇号方式取得。具体配置办法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提高家庭指标配置比例的原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扩展资料: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第七条指标有效期为12个月,不得转让。指标有效期内,不得重复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单位和个人(含家庭申请人)对办理指标申请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的,取得的指标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八条单位和个人(含家庭主申请人)办理申报车辆购置税、外地车辆转入本市、验证二手车销售**、车辆赠与公证等手续的,应当向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或者公证机构出示指标证明文件;对取得指标的,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在相应文件中注明指标取得情况;单位和个人(含家庭主申请人)到本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应当持相应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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