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查询官网(四川省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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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

(经2008年3月1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支持职工购买自住住房,逐步提高职工的居住生活质量,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由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给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政策性贷款。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

第四条 为保证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公积金贷款按照贷款对象与缴存对象一致、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实行存贷结合、先存后贷、贷款担保。

第五条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是公积金贷款的具体实施人,履行下列公积金贷款管理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等法规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为缴存人提供政策咨询,维护缴存人依法享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

(二)编制并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编制公积金贷款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三)审查确定公积金贷款项目。

(四)负责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审批及贷后管理。

(五)负责公积金贷款的核算、统计、信息查询及相关资料管理。

(六)负责对受委托银行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七)承办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或授权办理的其他公积金贷款事项。

第六条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建设银行乐山市分行、**工商银行乐山市分行、**农业银行乐山市分行、**银行乐山市分行承办乐山市公积金委托贷款金融业务(以下简称承办银行)。

承办银行根据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的委托协议履行下列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职责:

1、根据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通知书》,与借款人签订《乐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并协助借款人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

2、发放、回收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

3、实施贷后管理,协助催收逾期贷款。

4、及时向管理中心提供准确、完整的贷款信息数据。

5、办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七条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必须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是住房的产权人,以户为单位申请。

第八条 凡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同意按公积金中心的要求办理住房抵押,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九条 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楼盘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相应的规范手续,通过公积金中心评审,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合作协议》。

第十条 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须根据以下情况提供资料。

(一) 购买商品住房:

1、合法有效的居留和身份证明;

2、婚姻关系证明;

3、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具有购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证明;

(二) 再交易住房(俗称“二手房”):

1、合法有效的居留和身份证明;

2、婚姻关系证明;

3、《房地产买卖契约》和缴纳契税**;

3、申请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需对抵押物进行评估的,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5、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保证的,有保证人出具的同意保证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三)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现房:

1、合法有效的居留和身份证明;

2、婚姻关系证明;

3、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申请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5、缴纳契税**。

(四) 建造、翻建住房:

1、合法有效的居留和身份证明;

2、婚姻关系证明;

3、申请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须为出让;

4、县(区)以上的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图纸;

6、提供价值不低于贷款金额1.5倍的其它住房进**屋抵押;

7、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8、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五)大修住房:

1、合法有效的居留和身份证明;

2、婚姻关系证明;

3、申请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4、县(区)以上的规划、建设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房屋大修施工合同;

6、提供价值不低于贷款金额1.5倍的其他住房进**屋抵押;

7、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8、同意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及房屋抵押。

9、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第十一条 申请贷款的其他条件。

1、商品房贷款,必须是公积金中心评审通过的项目合作楼盘。

2、再交易住房,须在《房屋所有权证》核发之日起,半年内申请。

3、现房,须在《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半年内申请;

4、建造、翻建住房,房屋建设进度须达到公积金中心要求。

5、申请贷款的房屋,产权人有除借款人夫妻双方的其他共有人,须有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并办理公证。贷款金额以借款人所占房价份额核算。

7、房屋共有人有未成年子女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0-1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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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记者从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建设部、**、****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的精神,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市缴存相关政策进行规范。

《通知》规定,乐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的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最低不得低于乐山市****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乐山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国有单位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不得超范围、超标准计算。

按照乐山市****最新公布的2018年最低月工资标准1650元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国有单位年平均工资测算,乐山市职工2018-2019年度(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上限为18896元职工、单位月缴存额最低各为83元、最高各为2267元。

今后,如乐山市****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和市统计局公布的市国有单位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有变化,授权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最新标准计算月缴存基数下限(上限)和最低(最高)月缴存额,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执行。

另外,根据住建部、**、**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第一条和第四条规定,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提出的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授权由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批。

来源:三江都市报 记者丨罗曦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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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公积金缴存流水在哪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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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流水明细在哪里打印

  公积金流水打印在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官网。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通过住房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审核,住房公积金中心向职工出具证明。

  或职工自行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打印本人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

   公积金流水打印方法:

  一、用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登录网站,即可查询出本人的公积金收支流水明细,可以导出并打印。

  1、首先,我们需要进入所在省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如图所示,我们可以用浏览器搜索的方式,找到正确的网址。

  2、进入网站后,我们需要登录,一般是点击“个人网上服务大厅”,然后用账户名(一般是个人身份证号码)和查询密码登录。

  2、登录之后,就进入了“我的公积金”页面,可以看到当前的公积金余额情况,我们点击上方主菜单的“信息查询”,然后在下拉菜单中选择“账户信息查询”。

  4、此时,就能看到账户状态了,一般公积金贷款只考虑公积金流水,不能使用补充公积金计算,所以我们点击公积金右侧的“查看明细”。

  5、可以在下一页面中看到公积金流水了,如图所示,右上角有一个“下载打印”按钮,点击能生成PDF格式的公积金流水,我们打印出来就可以了。

  二、去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带上身份证和公积金卡,要求工作人员帮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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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降成本政策的通知》(建金政函〔2018〕18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金额上、下限标准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额和上一年度乐山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计算,2022年度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633元、下限为1970元;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715.96元,下限各为98.5元。

  二、上述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按本通知要求,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金额执行标准,不符合规定的要予以纠正。

   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缴存额计算公式如下:

  1.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职工本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本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x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由此可见,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直接影响着缴存金额的多少,影响着制度保障水平。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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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租房提取的’职工应按月、足额缴存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

   乐山市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受理范围:

  1.申请提取的职工应按月、足额缴存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

  2.在本市工作所在地(含各区县)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租赁私有住宅用于自住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3.以家庭为单位,单身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标准为40000元/年;已婚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标准为50000元/年。

  4.在没有取得自有产权住房以前,提取申请人原则上可每年提取一次;在取得自有产权住房以后,不再提取。

   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标准

  1.申请人及配偶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2.申请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3.最终贷款金额以提交的贷款资料审批通过后的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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