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人事考试网(镇江市人力资源考试网)
前沿拓展:
镇江人事考试网
目前官网并没有更新维护,应该是可以打开的,国家官方的网站尽量用IE浏览器去登录,如果还是登录不上可能就是网络的问题,清理电脑后,重启下路由器。应该能帮到您
注意啦!
最新一批招聘信息来了,
一起来看看,有适合你的岗位吗?
01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名。
向上滑动阅览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第二批公开
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至2003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紧缺急需学科人员或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宪法和法律,拥护**共产**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4日9:00—9月15日16: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报名者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填写《镇江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将报名所须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职称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等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邮件主题请写成“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一起发送至报名邮箱61960991@qq.com,并与招聘单位联系进行电话确认,务必保持联系畅通; 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电话或邮件通知。考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报名所需的所有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11-88962241。
三、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取考核(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由学校制定考核方案,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聘请行业专家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成绩在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考核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公开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应聘人员注意事项、携带材料等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组织实施。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可从该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实行一次性递补,录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的劳动(聘用)关系,由拟聘人员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不到单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咨询电话:0511-88962149,监督电话:0511-88962286(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监察室),举报电话:0511-85340800(镇江市人社局事业处)。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9月3日
02
镇江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
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镇江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镇江新区组织部、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研究决定,镇江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向上滑动阅览
镇江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
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镇江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镇江新区组织部、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研究决定,镇江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取得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宪法和法律,拥护**共产**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 9月15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将以下所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打包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文件名,发送至邮箱:xxd5386003@163.com。每人限报1个岗位。
1.《镇江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处须粘贴电子照片;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推荐表);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新区社会发展局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情况将邮箱回复是否通过初审,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资格复审在专业技能测试前由新区社会发展局组织。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告。
(四)核减或取消岗位
报名截止后,新区社会发展局汇总填写《镇江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报镇江新区组织部备案。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9月16日至9月17日,按照网络报名要求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9月17日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三、考试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1. 笔试。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不予进入下一轮测试。
笔试时间为9月18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镇江新区门户网站查看笔试成绩。视**肺炎**防控情况,时间如有变动,按有关要求提前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按目前**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岗位所需工作技能和业务能力。专业技能测试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9月26日下午。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布技能测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3.总成绩计算。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笔试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60%计算。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方案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统一制定,经镇江新区组织部核准同意后,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新区社会发展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 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在2021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卫生健康科:0511-80823536;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综合人事科:0511-80825663;
监督电话:
镇江新区组织部:0511-83378271;
镇江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0511-83175019。
本招聘公告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附件:1.《镇江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镇江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2021年8月31日
03
镇江新区2021年卫生系统
第二批公开招聘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镇江新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
向上滑动阅览
镇江新区2021年卫生系统
第二批公开招聘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镇江新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取得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宪法和法律,拥护**共产**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9月15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将以下所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打包以“合同制+岗位代码+姓名”命名文件名,发送至邮箱:xxd5386003@163.com。每人限报1个岗位。
1.《镇江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处须粘贴电子照片;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新区社会发展局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情况将邮箱回复是否通过初审,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资格复审在专业技能测试前由新区社会发展局组织。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1年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告。
(四)核减或取消岗位
报名截止后,如果不能满足招聘岗位需求需要核减或取消岗位的,新区社会发展局局将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9月16日至9月17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9月17日9:00-16:00,凭本人身份证到镇江新区管委会1号楼4楼1422室领取准考证(代领须一并提供本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1. 笔试。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不予进入下一轮测试。
笔试时间为9月18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镇江新区门户网站查看笔试成绩。视**肺炎**防控情况,时间如有变动,按有关要求提前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按目前**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岗位所需工作技能和业务能力。专业技能测试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9月26日(周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布技能测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3.总成绩计算。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笔试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60%计算。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方案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统一制定,经镇江新区组织部核准同意后,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新区社会发展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办法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 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在2021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卫生健康科:0511-80823536;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综合人事科:0511-80825663;
监督电话:
镇江新区组织部:0511-83378271;
镇江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0511-83175019。
本招聘公告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镇江新区2021年卫生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镇江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2021年9月2日
04
镇江市京口区卫生系统2021年度
编制外社会化用工招聘公告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办法(试行)》(镇京办〔2018〕54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工作人员队伍,提升卫生服务水平,镇江市京口区卫生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社会化用工20人。
向上滑动阅览
镇江市京口区卫生系统2021年度
编制外社会化用工招聘公告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办法(试行)》(镇京办〔2018〕54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工作人员队伍,提升卫生服务水平,镇江市京口区卫生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社会化用工20人。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行为;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至2003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根据**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参加考试,须提前阅读并提交《镇江市京口区卫生系统2021年度编制外社会化用工招聘考生**肺炎**防控告知书及承诺书》(附件3)。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镇江市京口区卫生系统2021年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制合同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二楼会议室(谷阳北路217-2号)。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应聘岗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要求镇江市户籍的岗位请携带户口簿,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请提供相应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镇江市京口区卫生系统编外用工报名表》1份(附件2)。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内容:本次开考比例为1:1,经资格审查,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核减招录计划。考试方式为面试,主要测试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成绩的计算方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由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安排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以递补、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考生须于9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凭本人身份证到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四楼办公室(谷阳北路217-2号)领取《面试通知单》(代领须一并提供本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
考试成绩7个工作日内在京口区****网站(http://www.jingkou.gov.cn/jingkou/tggs/xxgkpt_list.shtml)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京口区****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招聘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1个月内办结相关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七、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0511-85590800;监督电话:0511-85590588。京口区人社局监督电话:0511-80859057
此公告由镇江市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镇江市京口区卫生系统2021年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表
2.镇江市京口区卫生系统编外用工报名表
3.镇江市京口区卫生系统2021年度编制外社会化用工招聘考生**肺炎**防控告知书及承诺书
镇江市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1日
05 镇江高新区社会化用工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镇江高新区相关部门的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本次拟招聘人数9人。
向上滑动阅览
镇江高新区社会化用工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镇江高新区相关部门的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招聘渠道通过镇江人才在线网络平台、“镇江国家高新区”微信公众号、镇江高新区网站发布公告。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人数9人,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国籍,拥护**共产**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8周岁;
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4)有受到**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处分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7)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根据“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网络投递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能力考评、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3日(周五)至9月9日(周四)12: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投递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能修改。报名材料投递邮箱:JL001129@163.com。邮件名称格式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人:江女士;联系电话:15724801515。
3.报名所需材料:
(1)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海外学历的需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扫描件;如学历认证仍在办理中,需提交承诺书扫描件,并确保在现场原件审核时提供认证原件;
(4)报名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5)其他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
提交报名材料时须确保资料齐全,报名表填写不规范或报名材料缺失将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请确保上传附件压缩包小于10M,切勿上传超大附件及云附件。
4.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通知进入笔试,审查不符合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12:00。
资格初审结束后,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应达到笔试开考比例,开考比例原则上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需要,比例如达到3:1的职位,经招聘单位申请,**群工作部同意后,可继续开考。
(二)综合能力考评
综合能力考评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综合能力考评成绩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综合能力考评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60分。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础知识、综合能力,试卷采用百分制,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时间拟为9月11日,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结果择优按最高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本人。
2.面试
拟参加面试人员须于面试当天携带报名表及投递材料的原件至现场进行资料原件审核。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面试时间初定于9月12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人选
根据综合能力考评总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招聘人选,根据报名情况可以不用足招聘名额。
(四)体检和考察
对拟招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审核。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可以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招聘人选在镇江人才在线网络平台、高新区微信公众号、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如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不能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人员录用及待遇
1.招聘人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2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2.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必须在终止原有合同后,方可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
3.工资待遇按照镇江高新区劳务派遣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镇江高新区纪检部门的监督,不得弄虚作假、**。监督举报电话:0511-88627071。
附件:1.招聘岗位表 2.报名表
镇江高新区**群工作部
2021年9月3日
镇江发布综合整理
拓展知识:
原创文章,作者:九贤互联网实用分享网编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kaicen.cn/202211124910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