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摘要]
前沿拓展:
公司注销财务报表怎么做
公司注销,清理债权债务完后,企业注销需要填的财务报表是:
1、清算资产负债表、
2、清算损益表、
3、财产分配表,
4、其他应收款明细表。
公司注销清算时,要设置:“清算费用”和“清算损益”两个基本账户,这两个账户的核算内容如下:
1、清算费用:用于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的各项费用成本。
其内容包括: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报酬、公告费用、咨询费用和办公费用、诉讼费用及清算过程中必须支付的其他的清算费用。这些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清算费用"账户借方登记清算期间的各项清算费用;清算结束时,将其全部发生额从该账户的贷方转入清算损益的借方,本账户无余额。
2、清算损益:属损益类账户,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所实现的各项收益和损失。
"清算损益"账户的贷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收益,其内容包括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财产重估收益、财产变现的收益和无法偿还的债务等;该帐户的借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损失,其内容包括清算发生的财产盘亏,包括损失财产、变现损失和无法收回的债权;期末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再将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清算结束时,该账户无余额。
我曾经遇到一个案子,一个公司注销后,股东觉得一堆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已经没什么用了,放在房间里挺占地方,于是就把这些会计资料都烧掉了。
但这个公司被人举报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当检查人员询问他为什么要烧掉账册,他很诧异地说公司已经注销了,这些资料也没用了,我不能处理掉吗?
不止是他,一些从事财税工作的人也会有这样的误区,认为会计资料的保管责任是公司,公司注销如人**灯灭,保管主体已经灭失了,这些会计资料自然也成了无主的资料,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真的是这样吗?我们来看看《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国家**令第79号)的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保管期限是3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保管期限是**。
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备注
一
会计凭证
1
原始凭证
30年
2
记账凭证
30年
二
会计账簿
3
总账
30年
4
明细账
30年
5
日记账
30年
6
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7
其他辅助性账簿
30年
三
财务会计报告
8
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10年
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
四
其他会计资料
10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0年
11
银行对账单
10年
12
纳税申报表
10年
13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30年
14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
15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
16
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
那公司注销了,会计资料该如何处理呢?
第二十条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或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
根据《中华****档案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机构变动或者撤销、合并等情形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单位或者档案馆移交档案。
上述移交档案虽然没有明确“有关单位”具体是哪些单位,但可以肯定的是。会计档案在公司主体灭失后,是需要移交的,而不能是销毁。
在2016年1月1日已经作废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第32号)对保管主体一个比较明确的规定,可以参考。
第十三条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公司来说,股东作为原公司财产所有者,应该承担起保管会计资料的责任。
对于上述被查公司的股东,擅自销毁了会计凭证和账簿,会承担什么后果呢?我们来看看会计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
《会计法》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的,由县级以上****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甚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款:“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部关于经济**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隐匿、销毁的会计资料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2、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
从行政违法到刑事**,这些条款明明白白地告诉大家,不要把故意销毁会计账簿当做躲个人所得税管理务检查的良策,被税务检查了,可能会被补税罚款,不一定构成刑事**,而躲避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是一定触刑法的,孰轻孰重,相信每个人都能掂量出来。
这个案子移送**后,我没有再特别关注过,后来听说,股东因故意销毁账簿被判了三年。
—END—
以下是我的小号“税研社区”,和本号互补,欢迎关注!
————————
封面图片来源于公众号:图说一分为Z 摄影师顾伯群 授权本号使用
拓展知识:
公司注销财务报表怎么做
公司注销,清理债权债务完后,企业注销需要填的财务报表是: 1、清算资产负债表、 2、清算损益表、 3、财产分配表, 4、其他应收款明细表。
免费法律咨询
专业律师为你服务
一键咨询
0元注册公司
严选优秀专家
立享名额
招募律师合伙人
上千订单全程辅导
创收一千万
律师合作
案源赠送辅导转化
仅限3名额
首月免费代记账
300城市大平台
首月免单
查
看
更
多
官方电话
在线客服
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公司注册**记账
商标注册
法律咨询
合作加盟
原创文章,作者:[db:作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kaicen.cn/202209064694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