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申报条件(高企申报条件财务)
前沿拓展:
高企申报条件
法律分析:高企认定的八个条件是: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宪法》 第五十三条 中华****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一、申报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 32号)。
二、申报方式
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申报、定期评审的方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集中受理各市、县、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科技局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申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每年仅限申报1个批次)。
三、认定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含核定征收企业).
2.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要求(如下):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四、创新能力评价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四项指标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知识产权是核心指标,企业提前布局知识产权至关重要)。
五、审计机构资质要求
具备**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特别提醒
申请企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户、事业单位不能申报;
专利、软著等知识产权需企业提前准备,当年授权的专利可作为知识产权支持,但不建议作为成果转化。同时应避免知识产权集中、突击申报;
老高企、新申报企业均应做好日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工作;
老企业需做好高企年报工作,否则将被撤销高企资格。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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