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减免税是指国家对特定纳税人或征税对象)

前沿拓展:

减免税

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需要结转到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是指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给予纳税人减税、免税。根据企业会计“应交增值税明细表”计算填列。

未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是“ 应交税费”的二级明细科目,该科目专门用来核算未缴或多缴增值税的,平时无发生额,月末结账时,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贷方余额时,为应缴增值税,应将其贷方余额转入该科目的贷方,反映企业未缴纳的增值税;当“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为多交增值税时,应将其多缴的增值税转入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多缴的增值税。

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财政收入。

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理论上包括农业各个产业领域(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和商业服务业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与消费各个环节。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更加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形成了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内容。今天带你了解:享受主体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费优惠政策有哪些↓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3.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依据】

1.《**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号)

2.《国家**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享受条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政策依据】

1.《**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

2.《国家**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享受条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的税额幅度,享受税收优惠。

【政策依据】

《**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享受条件】

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政策依据】

《** 国家**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拓展知识:

减免税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包括: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大病医疗等情形下,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同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同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减免税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以下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国务院部委和******军级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门批准免税的所得。其中,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救济金是指国家**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资料扩展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减免税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备受关注的是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通过了《中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优化调整了税率结构,提高了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设立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并相应健全了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其中,个税最大的减免政策亮点就是个税开始综合征收,加之专项扣除细则推出,可进一步降低纳税人税收负担,并且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减税,更有针对性、更公平合理。

个税重点:

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2、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3、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4、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5、借鉴国际惯例,明确引入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概念,并将在**境内居住的时间这一判定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标准;

6、增加反个人所得税管理条款,针对个人不按**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个人所得税管理地个人所得税管理、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个人所得税管理行为,规定税务机关应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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