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官网)
前沿拓展:
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息公告-简易信息公告-我要异议。
国家信用系统已公示的信息,可以在国家信用系统进行修改,而不可以对已公示的信息进行撤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已进行公示的年度,进入公示页面后,点击修改键,就可以对国家信用系统已公示的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后点击提交成功就可以了,但不可以撤销。
北青-北京记者从11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自2021年11月26日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用户实名认证查询正式上线。今后,社会公众将可流畅访问且满足个性化使用需求,查询体验感将大大提升。实名认证查询与以往比有什么变化?记者全方位测试了公示系统新功能。
北青-北京记者了解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2014年2月上线运行。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许可审批、年度报告、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经营异常状态等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公示系统自建设上线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了防“爬虫”,网站设置了安全级别。随着公众查询需求量越来越大,这一安全策略影响了网站登录速度。部分用户转而寻求其他途径查询企业信息。我国商业信息查询平台也开始进入大众视线,并逐渐增加。
为了保障数据安全的同时满足正常查询需求,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实施实名注册。自2021年4月起,在深入排查分析系统运行瓶颈的基础上,对公示系统进行用户实名认证查询改造。系统相关功能开发完成后,开展了两个月的系统测试。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社会公众访问公示系统将实名注册登录和实名查询。
北青-北京记者也对实名制后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试用。根据测试,记者注意到,网站即使没有通过实名注册,目前还可以查询企业的基础信息,如工商注册信息等。不过,想要更为详细的查询,则需要通过实名制认证。
根据网站页面的引导,实名制认证需要用户填**实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再用过手机或邮箱认证来证明确实是本人使用后,即完成注册。
而与注册前相比,网站会增加用户“个人中心”界面。在该界面中,比起基础功能增加了“我的消息”“我的关注”“我的订阅”“我的异议”“浏览历史”“企业信息对比”等内容。其中,“企业信息对比”可以批量查询企业是否在工商登记注册、是否有行政处罚、是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而这一功能需要按照其提供的格式填写表格后上传。表格一次可以填写100家企业,但反馈时间需要24小时。
记者实名注册并登陆后,随机在该公示系统查询了一家企业的信息。记者注意到,在该信息页面,出现了“关注”“订阅”“异议”的按钮,可以对当前企业进行**作。其中,“关注”直接点击即可;而“订阅”可以选择“照面变更信息”“高管变更信息”“行政处罚新增信息”等9个选项;“异议”则是对当前企业信息认为有不准确等问题向该系统进行实名制反馈,但仅限于该企业的“照面信息”存在异议的情况。
此外,相比于此前,实名制后,即可查看企业的全部信息,并可以将这些信息直接发送到用户邮箱或者自动生成二维码以供分享信息,或者可以直接打印。记者注意到,在实名制登陆的情况下,该公示系统发送的企业信息将生成PDF版的报告,包括所有网站上公示的信息,一些因为种种原因被折叠的信息也全部在报告中显示。
不过,北青-北京记者也注意到,比起目前市场上的商业信息查询平台,该公示系统仍旧只能通过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进行查询。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张鑫
拓展知识:
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3年度企业信息报告公示、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公示的通告
时间:2014年09月25日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根据《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凡2013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及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
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http:// qyxy.baic.gov.cn/beijing)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2013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所在地工商所报送2013年度纸质年度报告表。
企业其它(即时)自行公示信息于2014年10月1日后发生变动的,以及2014年10月1日以后新设立登记企业,应当自有关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向社会公示。公司实收资本及股东(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期限等出资信息在2014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变动的,应当于2014年12月31日前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向社会公示。
北京市工商局通知,是在2014年10月1日开始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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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2014年2月上线运行。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许可审批、年度报告、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经营异常状态等信息。
1、查询范围:本系统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服务,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
2、查询方法:用户可输入市场主体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注册号是精确查询,市场主体名称是模糊查询。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3、2014年3月1日起,工商部门在本系统依法公示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3月1日前作出的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工商部门的请向当地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公开或查询;属于其他部门的请联系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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