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资质办理(合肥市资质办理建委)

前沿拓展:

合肥资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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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局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91名市财政保障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591名辅警,具体岗位及相应条件见《合肥市**局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附件1)。

请报考人员仔细查看岗位表中的相关条件,根据自身的专业、身体等条件合理报考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国籍;

2.拥护中华****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心理健康。有较好的群众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单位安排与分配,具有良好职业**守;

4.五官、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传染性疾病、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2月至2004年2月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以后出生);

省级(大军区级)以上比赛获得前三名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以后出生);

服役满5年及以上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9年2月以后出生);

服役满8年及以上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涉嫌**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于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嫖娼、受到处罚的;

6.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为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现役军人;

1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12.合肥市**机关在职辅警;曾是合肥市**机关辅警,合同期未满离职,截至报名时未满2年的(2020年2月以后);曾被合肥市**机关聘用但未入职,截至报名时未满2年的(2020年2月以后);

13.聘用时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1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1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辅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民警和在职辅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辅警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1.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2.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3.岗位条件和要求中“大专及以上”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及以上”指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4.**、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实行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其中: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对考生资格、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的综合了解,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8日9:00至2月21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需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当某一岗位出现职位空缺,而与该岗位同样条件的其他岗位有多余合格考生,按照该岗位所有合格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调剂(若出现最终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由招聘单位结合考察结果研究决定取舍)。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至2月22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月23日12: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另行公告。

4.请考生提前14天申领“安康码”,具体**防控要求按照当地**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复落实。

(二)笔试

1.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辅警综合知识》一科。

《**辅警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安徽省**机关辅警管理条例》、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分值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责任自负。

3.笔试结束后,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公布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4.考生有缺考、**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已缴费但未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费用不做退回。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公告为准。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资格证明材料。报名资格证明材料须包括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各1份,近期免冠白底照片1寸6张(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从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式1份(报名现场自行登陆学信网查询,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上打印的《合肥市**局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1份、****银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以及笔试准考证。

2.持**、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3.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缴纳体能测试费用打印体能测试通知书。

(四)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进行公告。

2.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机关录用**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和《**机关**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3.体能测试共设2个项目,分别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为2次(取最高成绩记入)、1000米跑(女8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

男子组

序号

项目

合格标准

测试要求

1

10米×4往返跑

计成绩

两次取最好成绩

2

1000米跑

计成绩

单次确定成绩

女子组

序号

项目

合格标准

测试要求

1

10米×4往返跑

计成绩

两次取最好成绩

2

800米跑

计成绩

单次确定成绩

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女800米跑),各项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体能测试成绩计算:取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二项成绩平均分为体能测试最终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体能测试成绩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进行公示。

5.考生有缺考、**或任意一项弃考、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已缴费但未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费用不做退回。

(五)面试

1.根据笔试、体能测试合成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的30%、体能测试成绩的30%合成)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及体能测试合成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进行公告。

3.参加面试人员,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缴纳面试费用并打印面试通知书。

4.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5.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6.报考人员有缺考、**或有任意一项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面试成绩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进行公示。

8.已缴费但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费用不做退回。

(六)成绩合成

1.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3:3:4的比例合成确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上公布。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由招聘单位结合考察结果研究决定取舍)。

(七)体检

1.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的项目、标准主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4.体检在**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包括身高、视力、色觉、纹身等。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6.如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最终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由招聘单位结合考察结果研究决定取舍)。

7.体检结果在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进行公示。

(八)考察

1.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报考人员的考察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资格初审、体能测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诚信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近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人的现实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如上岗后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如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最终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由招聘单位结合考察结果研究决定取舍)。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上公示5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考生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取消聘用资格。

(十)建立后备人员库

完成所有考试但未进入体检程序且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的考生,作为备选人员纳入后备人员库,当同一岗位招聘人员因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时,根据该岗位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后备人员库等额聘用。后备人员库有效期至该岗位所属主管部门下一次招聘截止。

后备人员库及后续使用情况,均在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上公示5天。

(十一)聘用

1.由合肥市**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

2.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考核(含岗前培训)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按照《合肥市**机关辅警层级化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层级化管理,待遇按《合肥市**机关辅警薪酬待遇办法》规定执行,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如市**核定的现行相关工资待遇标准有调整的,将执行新的工资待遇标准。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合肥市**局、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合肥市纪委监委驻市**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三)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查看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以及笔试成绩、资格复审结果、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成绩、体检结果、聘用公示等。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笔试费用45元/科,体能测试55元/人,面试费用80元/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咨询电话:0551-66262792(合肥市**局)、监督电话:0551-66260085(合肥市纪委监委驻市**局纪检监察组);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即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六)本公告由合肥市**局、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合肥市**局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

合肥资质办理(合肥市资质办理建委)

2.合肥市**局公开招聘辅警体能测试评分表

合肥资质办理(合肥市资质办理建委)

合肥市**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9日

拓展知识:

合肥资质办理

  1、注册公司,办理建筑资质首先要先注册一个公司,拿到营业执照之后,才能登录建委网站,注册企业用户。场地要达到要求,注册资金必须符合资质标准里面要求的额度。
  2、收集材料,填写信息。根据资质申报要求准备好相应材料,标注“注意”的地方一定仔细查看。所有要求盖章的资料都必须加盖清晰红章,不能复印。最后资料都须按要求装订成册,做成卷宗形式。
  (1)公司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财务材料包括:验资报告、资质申报时当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纳税表,这部分资料都须请财务准备。
  (3)业绩材料是指:按照资质标准准备相应的工程业绩资料。
  (4)人员材料包括:建造师、职称、建筑施工企业关键技术岗位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技术工人等,对应不同的资质有相应的人员标准以及数量要求。
  (5)设备材料是指:一些特殊资质需要设备要求。
  3、递交资质申请。把各项资料都准备齐全之后,大家就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等到获得同意之后,就可以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资质审核。提交建筑资质申请之后,会有相关部门对大家的企业进行审核,主要是对企业的人员,企业资产以及工程业绩等方面进行了解,看看是否都能够符合资质标准。如果符合的话,就会给大家颁发批准文件。
  5、领取证书。企业在资质得到核准之后,就可以领取相关资质证书。

合肥资质办理

一、企业资质办理及升级服务介绍
1、“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及升级服务”为协助企业能够尽可能方便、快捷、完善的办理相关序列资质,并根据所要办理的企业现有办理条件提供“一站式”咨询提升服务,帮助企业办理资质,突破办理资质难度大的难题!
2、针对客户具体需求及实际企业情况,为客户分析并制定初步的资质办理升级方案,为企业梳理申报事宜。开展前期的准备工作,协助企业完成“人员筹备、材料整理、网上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为企业轻松解决“资质办理难题”!
二、资质类别
建筑企业总承包 专业承包 建筑工程设计 质检局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园林绿化等其他资质
三、办理依据
1、《中华****建筑法》中华****主席令第91号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2、《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1月6日通过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
3、住建部同年3月发布最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合肥市随后发布建市[2015]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4、《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华****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3号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5、《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
6、《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
7、《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
8、《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9、《关于停止使用**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通知》
10、《停止使用**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相关工作实施细则》等
(具体情况以最新的相关法规为依据和标准)
四、办理条件
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相关资料。
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对应及具有法定执业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设备。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希望对你的问题有帮助,合肥的华业汇邦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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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资质办理

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质申请和许可程序
(一)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三)企业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布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
(四)企业申请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布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
(五)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的,其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职称人员应当满足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标准要求。
(六)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
(七)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其门户网站公布企业资质许可结果。
(八)资质许可机关对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应当至少保存5年。
(九)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核查其近一年内有无《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依据。
(十)《标准》**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含的建筑物纠偏平移、结构加固、特种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内容,可由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情况,批准其相应的资质内容。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可参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条件提出,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按法定程序批准后,由提出申请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颁布实施,并限本省级区域内实施。
(十一)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资质等级核定。已取得资质的企业可以增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十二)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其它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首次申请的要求办理。工程设计资质与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对照表见附件4。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直接申请相应类别一级及以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完成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工程代表业绩申报。
(十三)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除涉及到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审核,由企业工商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其中通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建筑企业直接申报的,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建筑企业审核;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建筑企业将审核结果与企业申报材料一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审核结果与企业基本信息一并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进行公示,不再组织审核。
(十四)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以及跨省变更事项,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有关规定办理。
申报有关要求企业首次申请资质,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延续、简单变更,以及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等事项后申请资质的,分别按照以下有关要求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的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十五)企业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首次申请要求提交材料。
(十六)下列情形按升级要求提交材料:企业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同类别高一等级资质的。 企业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直接申请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
(十七)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增加其他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增项要求提交材料。
(十八)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证书有效期的,按延续要求提交材料。
(十九)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事项,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中所列情形提交材料。
(二十)企业因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本省级区域内)等发生变化需变更资质证书内容的,按简单变更要求提交材料。简单变更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按照《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一)资料要求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附件资料一套。其中涉及到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资料一套。
2.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核对后退还企业。资质受理机关受理后,申报资料不得修改更换。资质许可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3.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报说明,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4.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5.申报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附件材料必须清晰、可辨。中建瑞通全国各地分部都能办理资质申请,百度搜索城市名加中建瑞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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