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苏州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是多少)

前沿拓展:

苏州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现在提取可以提v,我朋友上天还提取回家了


记者6月8日从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获悉,为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区域一体化发展服务水平,服务长三角区域内人才流动、产业发展,支持职工租房需求,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创新试点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

《通知》明确,试点区域为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职工及配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用于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租赁提取条件;申请人任意一方在一体化示范区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在房屋租赁城市无自有住房,且在一体化示范区内跨区域租赁住房。一体化示范区异地租赁提取方式和额度参照缴存城市提取方式和额度执行。

办理流程上,申请人向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受理后,依托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工作机制向租赁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实申请人家庭(含单身家庭)房屋状况、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情况等信息。租赁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实情况后将信息反馈给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通过的,提取资金按规定转账到申请人本人账户。

上海、苏州、嘉兴三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通知》制定具体**作办法或者业务指南,推进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协查,为职工提供方便服务。具体业务办理可查询三地住房公积金官网或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热线咨询(上海、苏州咨询电话:12329,嘉兴咨询电话:12345)。

来源 央视**客户端

编辑 曾佳佳

流程编辑 刘伟利

拓展知识:

苏州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__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__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__4、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__5、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__6、最新政策:从2016年9月1日起,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首先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作出承诺。之后凡是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的,就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这样一来更方便单位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
  1、出大市范围外、出境定居
  2、离退休、下岗失业、**亡(或被宣告**亡)
  3、**安置、翻建自住住房
  4、购买公有住房产权、使用权、分期付款
  5、购买新房、二手房
  6、还贷提取、还清提取
  7、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低保特困(边缘)、患重病
  8、还贷委托提取
  9、租赁商品住房、租赁公租房提取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热点解读
  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出台 无房职工无需**税票
  通用提取流程:
  第一步:
  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第二步:
  1、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2、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原创文章,作者:九贤互联网实用分享网编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kaicen.cn/202208054622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