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买房公积金提取(北京买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前沿拓展:

北京买房公积金提取

不自动的。

依据《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在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在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时,申请管理中心给予贴息。贴息的具体办法由管委会制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本市的住房价格、政策、职工购买能力及公积金的资金状况等拟订,报管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以及按照规定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所需资金。

扩展资料:

北京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要求规定:

1、住房基金由建立基金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门核定后划转。**住房基金,由同级**门管理。单位住房基金,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委托的金融机构专户存储,所有要不变,专项使用。

2、单位使用住房基金要以收定支。不得用流动资金、银行贷款、应上缴的税利、经费拨款等作为住房基金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


最近,为了方便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门发布了一组“业务问答”。在这组“业务问答”中,对于在京外购房如何提取公积金,有了更细致的描述。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为各位小伙伴明确解读一下。

首先要说的是,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自去年9月发布执行后,并没有大变。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实际上,异地购房提取的具体**作细节是在执行过程中进一步优化调整的,这也主要是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方便单位和职工办理业务。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是否可以申请提取?如何提取?两种情况可以: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所在省内住房;缴存人及配偶在京无房,购买天津、河北省内住房或购买亲属所在地住房(如姥姥家)。

需要注意的是,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办理提取的两种情况都有一个大原则——缴存职工及配偶应无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提取记录。如果您及配偶在北京买了房、但没有以购房为由提取过公积金,购买户籍所在省内住房时,也可以按条件办理异地购房提取。此外,这里要求的是购房提取,之前办过租房提取不会受影响,也可以按条件办理异地购房提取

举个例子,如果您户籍是辽宁省锦州市,只要没有北京的购房提取记录,那您在辽宁省各地买住房都可以办理异地购房提取。

如果您在北京无房,但买了周边河北、天津或者是亲属所在地(如姥姥家)的住房,也可以办理异地购房提取。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并没有对户籍有明确要求,京籍、非京籍均可。

还有一件事需要提醒各位:在异地购房提取过程中,如果身份证上的信息与购房所在地不一致,那还需要提供户口本。

异地购房申请提取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柜台办结。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进入“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点击“注册用户登录”,使用已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

首次登录的职工需注册为注册用户。登录成功后,按步骤完成提取申请。

提交申请后,打印回单,并将打印的申请业务回单、系统提示的相关材料交由单位经办人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现场办理。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

第二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单位经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销售不动产统一**或契税完税凭证(二手房)原件;

(4)购房地址所在的县、市与身份证不符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

(5)提取申请人已填写的《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06)。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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