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数额(公积金提取数额 不一致)
前沿拓展:
公积金提取数额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亡或被宣告**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澎湃财讯
5月29日,《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整行动方案》公布,《行动方案》共包括八个方面、50条政策措施。
其中提到,受**影响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12月,到期后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职工租住市场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最高月提取限额从2500元调整为3000元。
责任编辑:计思敏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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