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住房公积金提取(西宁住房公积金提取在哪里城中区)

前沿拓展:

西宁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积金中心还规定有其他情形,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市民王先生等致电本报热线称,自己所在小区的多层住宅准备加装电梯,他们想知道加装电梯能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有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记者从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符合规定情形的;

5.出境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本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需要支付房租的;

7.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

8.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9.职工缴纳购房配套支出费用的;

10.职工本人因患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六种重病、大病的;

11.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低于规定标准的、破产企业公积金集中封存的(援助金);

12.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

13.自主缴存公积金的。

另据了解,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2.以赠与、继承等方式无偿取得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不在西宁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范围之内的其他情形的;

4.尚未还清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优先偿还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相关负责人称,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可持相关手续通过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网点柜台、网站、微信、手机APP等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符合条件的柜台业务即时办理;通过网站、微信、手机APP等渠道办理的业务,3个工作日内审核;需查证核实资料的业务,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

记者 曙光

拓展知识:

西宁住房公积金提取

青海省西宁市要是有人帮忙,容易取。

追问

(18可65来144电59连系16)。现在有买房和租房两条途径可提取,假如条件不足的,就要请人帮忙提供材料,在职、离职都能提取公积金的。(到帐后再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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