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嘉兴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最划算)
前沿拓展:
说到公积金
小伙伴们的第一反应
用来买房呀!
这可是一大笔“巨款”呢~
小编了解到
咱们嘉兴住房公积金
提取和贷款政策有调整
到底怎么调整呢?
小编来给你解读一下~
4月14日,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一起来看看~
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方式。增加“贷款额度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的计算方式,倍数目前按照10倍计算。
同时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价格、贷款期限、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按最低值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
调整政策里,新加了一条可贷额度计算方式,也就是说,以往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按照指定公式计算出可贷额度,现在可以按照账户余额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需要注意的是,两种方法计算出的可贷额度综合各因素后按照最低值来确定。
【举个例子】
小明今年25岁,需要用公积金贷款来买房,最高贷款年限为30年,他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里余额有20000元。
按照公式“可贷额度=缴存基数×12×0.4×可贷年限”计算(可贷年限最长为30年,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小明可以贷款522576元。(3629×12×0.4×30年=522576元 假设缴存基数为3629元)
按照余额倍数计算方式的话,小明可以贷款200000元。(20000×10=200000元。)
综合以上两种计算方法和各因素,按照最低值确定,那么小明最终能贷款200000元。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留存实际贷款额度十分之一的余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留存余额不得提取使用。
也就是说,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里必须要留存实际贷款额度的1/10的余额,而且,在贷款未还清前,这一部分余额是不能提取使用的。
【举个例子】
小明用公积金贷款了200000元,那么按照规定,小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里需要留存20000元的余额。(200000×1/10=20000元)
而且这20000元是锁定在小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只有小明在提前还清贷款时才能使用。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提取时其个人公积金账户内需留存12个月的月缴存额,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2个月的,不能提取。
通俗点讲,就是在提取公积金的时候,个人公积金账户内需要留存12个月的月缴存额,如果余额不足12个月的,那么就不能提取公积金了。(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此政策实施,不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直接申请银行按揭贷款不受此政策影响)
【举个例子】
小明申请了公积金贷款,他每月缴公积金400元,个人公积金账户里现在有10000元。那么小明在提取公积金的时候,他的个人公积金账户里需要留存4800元(400×12=4800元),也就是说小明只能提取5200元公积金(10000-4800=5200元)。
如果小明的个人公积金账户里只有3000元,不足留存4800元的规定,那么小明就不能提取公积金。
本次政策调整由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以上政策调整自2017年4月17日也就是今天起实施。小伙伴们注意咯!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具体可拨打热线咨询
住房公积金热线:12345
小伙伴们看懂了吗?
懂了就竖个大拇指吧!
来源:大潮网
拓展知识:
原创文章,作者:九贤互联网实用分享网编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kaicen.cn/202208014606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