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公积金提取什么条件)
前沿拓展:
最新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__提取条件
1、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1)职工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1)职工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2、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
4、离退休
离休、退休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6、非本市户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7、出境定居
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8、职工**亡(被宣告**亡)
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9、家庭生活困难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2)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以上4种情况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提取材料
南京公积金购买一手房提取材料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1、身份证(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
3、首付款**;
4、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南京购买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1、身份证(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
3、《中华****现金完税证》;
4、《存量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
5、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南京公积金购买公有住房提取材料
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1、身份证(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
3、全额购房**(收据);
4、《公有住房买卖契约》;
5、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南京公积金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材料
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1、身份证(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正本;
3、付款**;
4、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南京公积金购买单位集资建房提取材料
购买单位集资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1、身份证(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集资建房购房契约(合同、协议);
3、购房**(收据);
注: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需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交的材料与本市购房一致。
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南京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材料
南京公积金建造大修房屋提取材料
南京退休等非住房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南京公积金还贷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资料—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加盖预留印鉴)—到各服务网点办理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分中心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
部分
【拓展资料】
南京公积金购房提取额度
职工在购买住房时,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1、对于职工租住单位(房管部门)公房或私房时,或者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时,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
2、职工租住公租房时,可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3、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至少应当保留**币1元。
房租按实际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超过下列标准的,按下列标准计算租金:一人户40平方米,二人户50平方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户60平方米;
南京其非住房类别提取公积金额度
1、患重大疾病的,其提取额度不超过医保核定的“个人支付”与“个人自理”金额之和。
2、家庭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其提取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
3、公积金账户多缴的,由单位申请,经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后,办理提取手续,划回单位帐户。
全额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4、出境定居的;
5、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6、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又到月底,我滴口袋又是空空如也
瘪瘪的钱包大大的疑惑
钱都花到哪里去了呢
每天点外卖恰饭付房租
这钱就像被台风“席卷了”一样
突然想起小小编每个月
一直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
那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提取呢?
提取额度又是多少呢?
公积金提取条件
图源:图虫903077364355694836
01
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杭州市本级及萧山、余杭、富阳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其他县(市)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当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02
非住房消费提取
(1)离休、退休(退职)的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六个月的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6)出国、出境定居的
(7)职工**亡或被宣告**亡的
公积金提取额度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账户内的余额
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可截止签订购(建、修)合同后满一年;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截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修)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月已发生的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租赁自住住房的: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
(2)租赁其他住房的,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为每人1200元/月,桐庐县为每人840元/月,淳安县为每人600元/月,建德市为每人480元/月。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救助证有效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非住房消费提取: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提取流程
方式一:浙江政务服务网
1、登录浙江政务网,选择杭州市,搜索关键词“公积金提取”
2、根据提取条件,选择自己提取的类别
3、以“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实际情况勾选,选择办理情况
4、在线填表—上传材料—信息确认即可
方式二:支付宝APP
1、在支付宝首页点击“市民中心”,进入“办事大厅”
2、选择“公积金”—“杭州公积金提取”
3、进行身份验证
4、点击“公积金提取”—“租赁自住住房提取”
5、在线进行人脸识别—选择情况后——在线填表—上传材料—信息确认即可
方式三:浙里办APP
1、打开浙里办APP,主页面点击进入“公积金”—点击“公积金提取”
2、选择“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在线进行人脸识别;
3、以下列情况为例,在线填表—上传资料—信息确认即可
本文来源:杭州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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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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