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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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吉林频道 原创稿

“您好,我缴纳的是省直住房公积金,刚刚商贷买了一套房子,个人没有提取过公积金,想提取按月还款的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近日,有网友在**网“领导留言板”给吉林省省长留言咨询公积金提取的问题获得回复。

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条件)

网友在**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截图

网友留言后,问题引起了吉林省**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要求对留言事项积极协调处理。

吉林省****省长公开电话受理室回复了网友留言并给出了详细解答。

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条件)

吉林省****省长公开电话受理室回复留言截图

长春市商业贷款(非省直公积金贷款)首次提取需要:1.职工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2.结婚证原件或同户籍户口簿原件;3.公积金龙卡原件或职工本人名下建行一类储蓄卡原件;4.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或反担保合同原件;5.借款合同原件;6.相关银行出具的当年最近2个月以上的还款明细(或银行存折,需加盖银行业务章)。

吉林省****省长公开电话受理室称,具体能否提取以窗口审核为准,两次提取间隔12个月,中途提取单位不能欠缴,近三个月(含)以上单位未缴纳公积金是不能进行提取的。地址:长春市**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大厅2楼。办公时间:工作日8:30至16:00,中午不间断服务(设值班岗)。

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条件)

网友好评截图

“没想到这么快就收到回复了,感谢领导,解答的很细致。”吉林省高效细致的工作得到了网友的“五心”好评。

民生事,无小事。您有哪些亟待解决的困难?欢迎来**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把您的困难事、烦心事说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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