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个税计算(武汉工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前沿拓展:

武汉个税计算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当月应缴个人所得税=(当月工资、奖金发放条中的应发合计数-2000元-住房公积金-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财政已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在编人员统发工资者]

说明:当月个人所得税在次月发放奖金时扣除。

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工资 薪金所得适用)

级别 应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 45 15375

你也可以到武汉市地税局网站输入税前薪金直接计算结果


“1996年4月开始缴费2021年8月退休,养老金个人账户有105000元,没有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目前与单位协商补缴1995年12月至1996年3月四个月的养老金!八月份办理退休手续如果补缴能成功缴费年限为25年9个月,武汉养老金今年的计发工资为7750元,女职工退休能拿多少钱?谢谢老师啦!(今年武汉缴费基数是6300多,7750是退休计发的标准工资)”

以上是条友写来的私信。计算养老金主要需把历年社平工资弄清楚,特别是退休上年社平的确定。故此按条友来信信息网查武汉市今年缴费情况,有报导如下:

一、2021年武汉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2020年湖北省口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2466元/年,月平均工资为6233/月。武汉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就是按该数据来确定的,其中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6200*60%≈3740元;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6233*300%=18699元。”

据上述信息武汉市今年社保缴费是以省社平统一口径数据缴费的。与条友来信反映情况相符。条友今年缴费基数为7750元,省口径社平为6233元。故今年缴费指数为

7750/6233=1.24,但又根据个人账户为105000元及历年社平用Excel反推平均缴费指数为1.31,(见Excel表中数据)这与条友今年缴费指数基本接近。因此目前养老金只能用省社平重新计算。

一、数据确定

①退休上年社平6233元;

②平均指数1.31;

③总缴费年限25.67年;

(条友来信反映正在争取4个月未缴事宜,由于全省都是1996年元月建立个人帐户开始计算实缴年限,故补缴成功也只多3个月故为25年零8个月)

4.个人帐户储存额105568元。

5.个人缴费金额累计92293元;

二、养老金计算

①基础养老金=6233*(1+1.31)/2*25.67*0.01=1848元;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105568/195=541元;

养老金

=1848+541=2389元。

见Excel表计算养老金如下图:

武汉个税计算(武汉工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以上是武汉市企业职工新人养老金计算结果,该职工缴费指数为1.31,相当于事业单位女中级职称专技人员缴费水平,但由于没有年金,女工人比一般**部少5年多工龄,故养老金只有2389元,与事业同类人员比较养老金1/2不到。

拓展知识:

武汉个税计算

个税计算的基本方法全国都是一致的。
你说的应该是工资薪金所得。
1.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社保和省规定范围内补社保不参与计算。
2.当地规定额内的误餐补贴,不征,这个范围当地应该有个限额,我是成都的,不清楚啊
(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3.自2006年1月1日开始,国家对个人工资薪金中的住房补贴征个人所得税

武汉个税计算

一、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问题
根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

二、关于社保、住房公积金的扣除问题
根据《** 国家**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
(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
税。
(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三、关于误餐补助补贴问题
根据《** 国家**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文件规定:
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关于已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抵扣问题
根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在申报纳税时,其在**境内已扣缴的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因此,根据上述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收入-“五险一金”-税法规定扣除的误餐补贴-费用扣除标准(2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补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所得-已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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