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扣税税率(个税税率扣除)
前沿拓展:
个税扣税税率
2021年个税标准延用2020年标准,起征点为5000元/月,根据我国《中华****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
1、工资范围在1-5k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k-8k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k-17k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k-30k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k-40k万元之间的,包括4万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一般工资越高,纳税越多。如果工资低于5000元的话,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拓展资料:
一、2021年工资是怎么扣税的?
1、2021年工资是按照《中华****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来扣税的,值得注意的是起征点为5000元/月,是指扣除五险一金后,如果扣除五险一金后的部分不高于5000元的,是不用纳税的。
2、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包含:1. 子女教育2. 继续教育3. 大病医疗4. 住房贷款利息5. 住房租金6. 赡养老人这六种。
3、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为例,具体详情如下:
每月1500元,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
每月11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 > 100万的城市;
每月8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 ≤ 100万的城市。
具体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上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主要工作城市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4、【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一、我们先看下整体的计算公式
1、应纳税=[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税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x税率-速算扣除数。
2、大家这就要问了,我怎么知道我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是多少呢?别急往下看,很简单。

二、我们举个例子
1、背景:已婚人士张三在北京上班,月收入1.68万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881.8元,每月租房租金1500元(此时可以扣除专项附加税),假如他暂时没有子女上幼儿园,同时父母也还年轻五十岁出头(不是那个狂徒张三哦!老铁们)
2、计算:起征税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有专项附加扣除(租房租金1个)根据新政策,张三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1500元扣除所以,个税计算方式如下:
个人缴纳税=(16800-5000-881.8-1500)×10%-210=731.82元。
3、税率、速算扣除数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我们这一年的所得收入;上面的举例是按照一个月的
(2)税率:按照我们一年的收入在上面的公式套用税率即可
(3)年度速算扣除数:一年的速算扣除数;上面的举例是将2520/12=210元换成了月

三、这里还有个概念大家要了解:减免政策
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
1、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2、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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